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东莞市军休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军休人员春节慰问品。本项目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2026年1月28日前。
1.2 服务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步步高小区竹苑23座一楼。
1.3 服务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派人分装。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以实际结算为准)。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金额相应的正式发票;
(3)订单明细数据。
三、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规定的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19日17:3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步步高小区竹苑23座一楼,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769-22330303。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需标明每份单价、148份总价。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注意:逾期送达、密封或盖章标注错误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
五、评审办法
(一)我所主管部门组成询价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商品进行综合评审,商品符合且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确定为本次春节慰问品的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769-22330303。
东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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