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报价单位:
我局将开展东莞市优抚数据治理及专项资金发放监管工作,现将服务报价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优抚数据治理及专项资金发放监管委托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采购内容:(1)采集业务审批台账及财务实发台账,并进行业务财务数据的比对,核查相关问题;(2)收集各级财政指标和拨款收入,并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配套、支出、拨付、对账等流程规范化,便于清晰掌握各级转移支付资金及配套资金的收支情况;(3)以镇街为单位建立异常数据台账,督导基层工作人员数据修正,并对修正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数据准确和完整;(4)每月提供各镇街数据情况、异常数据情况和数据修正情况统计表,可依据统计情况表进行排名打分和通报,逐级压实责任,敦促各镇街重视数据治理工作;(5)指导和监督基层工作人员对转移支付收支结余、档案数据、死亡应停、重复身份等数据动态更新,确保业务数据及时和有效。(6)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四)项目服务周期:12个月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六)报价要求: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专家评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在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限定本项目过程中所涉资料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于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报价人不得将项目任何资料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应确保其全体员工均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材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四、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报价人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所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9-22832538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万寿路76号
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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