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1-19 16:59:50  来源: 东莞市国资委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部门职能,以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等六部分编写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市国资委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市国资委官网发布了191篇信息,包括国资工作52、企业动态51、党建园地23等,公开了《2023年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工作方案》等文件。上报省国资委信息5采用3篇。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30,采纳17通过“东莞国资”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67条,浏览量达20万余人次。此外,国资委扩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联合南方+设了“国资频道推广平台,在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等权威官方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3年度,市国资委规范使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自然人申请16宗),答复办结15宗(同意公开1宗,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14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三审三校机制,更新《东莞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东莞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深化市属国企信息公开改革,加强市属国企信息披露,打造阳光国企。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市国资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委内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新增“重组与资本运营”“其他文件”子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发布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并逐项推动落实。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规定完善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商服务合同,着重规范对微信公众号运营的安全、保密、信息时效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市国资委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体现在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不够丰富,如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文稿审核不够细致等针对这些问题,2024市国资委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策解读,通过音频、图文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提升解读效果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杜绝出现错字、敏感词等错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国资委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