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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03-30 17:08:3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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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和东莞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通过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提升资本运营能力等多种举措,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一、国有经济总体运行情况
   (一)企业资产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400.33亿元,同比增长6.18%;资产负债率为72.88%,同比下降了3.3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37.81%,同比下降了11个百分点;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90.35%,同比下降了0.1个百分点);净资产1193.42亿元,同比增长20.88%。我市国有资产整体质量较好,财务风险基本可控;资产状况逐步改善,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企业经营主要指标。2017年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38.46亿元,同比增长12.12%;共实现利润总额78.44亿元,同比增长7.26%;实现净利润62.38亿元,同比增长4.26%。我市市属企业的利润持续稳定增长,表明企业盈利状况在不断好转,市属权益资产盈利能力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提升,总体经营情况态势良好。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聚力国企改革,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编制国企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积极做好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规划工作,推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出台。在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委起草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文件在省国资委的指导修改下,先后经市经济生态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7月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印发。《意见》的出台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制约我市国资国企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指明了新时代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
   (二)启动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按《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主要领导的相关指示精神,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经对市属企业深入调研,结合周边城市做法和有关领域优秀企业经验,起草《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分别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即将正式印发。重组整合的相关工作也准备成熟,正积极有序地推进当中。
   (三)党的建设在公司章程明确。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集中修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的通知》,指导各市属国有企业修改公司章程,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其中市属独(全)资及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一级企业已在2017年第四季度完成。参考省属国有企业模式,研究起草《东莞市市重点市属企业派出监事会设立方案(送审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坚持党管干部、体现出资人意愿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调整充实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任免和调整企业高管人员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9人次;完成新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四)严格把好国资国企监管关口。顺利完成2016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出台《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与管理办法》;与各市属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按照“一企一策”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考核,确保考核的专业、公正、客观性。加强产权登记和内部审计。严格审核把关占有、变更和注销产权事项,按程序进行报批、备案。共办理东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1项占有等事项;东实集团、东莞港务集团增资等16项变动登记事项;东莞市松山湖在水一方苗木有限公司等3项注销登记事项。牵头完成3家一级企业,12家二、三级企业的内审工作。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缴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企业共17户,预算收入数为56384.89万元;纳入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项目共7项,预算支出数为53356.92万元。
   (五)助推企业重大项目落实。力促电化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重组。目前电化集团已与战略投资者签订整体重组合作框架意向书,形成具体重组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积极配合交投集团优化交通道路环境,实现东江梨川大桥和从莞高速东莞段主线及清溪支线如期通车,推动东莞通公司引进市轨道公司和中国银联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改合作,完成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的清产核资和工商变更等股权划转工作。全力支持水投集团加快全市水污染治理步伐,2017年累计建成截污管网641.4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28.28%;建成试运行5家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能力44万吨/日。积极开展金控集团股权归集整合,无偿划转莞邑公司持有东莞银行的股权,推动金控集团发起设立东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处理不良贷款和风险资产。
   (六)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在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我委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东莞市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及相关维修改造标准,积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移交单位与接收单位对接。目前,在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共涉及供水移交4493户、供电移交4581户、物业移交4050户、无供气移交需求。移交接收双方已全部签订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并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积极参与协调处理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破产重整、市汽车工业集团改制时资产评估报告合并报表计算方法错误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七)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构建东莞国资国企党组织体系,着力理顺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目前,纳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共16家(其中党委11家,党总(支)部5家),共3900多名党员。以党建“标准+党建创新”为工作思路,选取东莞新奥燃气集团党委、东莞控股集团党委、生益电子公司党总支等3家企业党组织作为示范点创建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完善和提升。认真开展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国资委党委于10月2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指导推进我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制定出台《市属国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于11月28日召开东莞市国资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为180名国资国企党员干部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建工作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自2017年起,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市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体系,把“软指标”转化为“硬杠杆”,用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把抓党建工作实效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追责问责,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多发的企业,严肃追究责任,彻底改变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与抓坏一个样的现象。积极开展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活动,累计收到 “书记项目”共16个,并择优挑选9个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中委党委书记任洪杰的《构建“党建+现代企业治理”模式 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同频共振》被推荐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不够平衡。虽然市属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取得增长,但仍有多家企业出现亏损,主要是承担基础设施及园区建设任务的准公共性企业普遍出现亏损,部分企业盈利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一些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促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部分企业的投融资方式还不够灵活,新的运作方式有待市场认可,投融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三是国资委自身业务科室少、人员编制不足,对具体业务的指导性也较弱,国资监管工作的构架有待进一步研究、完善、理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18年工作设想
    2017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各项中心工作部署,把握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这一战略机遇,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深化国企改革和提质增效,强化市属企业的主业意识、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突出主业主项,有所作为,有所管控,为东莞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好、运营好国企平台,具体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国企重组整合工作。2018年,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动员大会;待《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全面推进相关具体工作,力争在全市交通一体化运营、城市更新开发建设、金融产业、科技创新、水环境治理、能源投资等领域重组整合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集团。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东莞市市重点市属企业派出监事会设立方案》,依法向10个重组整合后的重点市属企业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共5名,委派专职监事共10名,并理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参照省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在市国资委增设内设机构“监事会工作科”(暂名),并增加相应编制和职数,负责派出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的聘请、外派、推荐、交流、培训、考核、薪酬和监督等工作,切实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提高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三)理顺园区控股公司出资人关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将园区控股公司出资人变更为各园区管委会相关工作。我委已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园区控股公司变更出资人的请示》(东国资〔2018〕14号),请市政府协调市编办赋予各园区管委会监督管理园区国有企业的职能,并出具授权园区管委会履行园区控股公司出资人职责的文件,同时为便于对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明晰管理责任,请市政府明确园区管委会要定期向我委报送园区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并对园区控股公司按照国有资产制度规则进行管理。
   (四)稳妥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及去产能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部署,有步骤地推进电化集团整体重组工作,力争电化集团实现重组,脱困重生。结合石东公司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五)继续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不断优化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机制,推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将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任免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依据。 
  (六)抓好企业日常监管和内部审计。结合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对《东莞市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等现行部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监督管理。
  (七)加强国资国企系统党的建设。配合东莞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东莞国企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完善国企党组织的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全面落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工作,切实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保障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党委班子建设,全面推进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明确企业党委委员党内具体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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