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音频
2024年12月31日,东莞市国资委印发了《东莞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东国资〔2024〕43号),为方便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东莞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国资委印发的《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国有企业投资工作实际起草形成。
《东莞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共计八个章节、45条内容,涵盖投资监管体系建设,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投资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4个方面。主要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投资监管体系建设,明确体系建设内容,含括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负面清单制定等。
第三章投资事前管理,明确投资事前管理要求,含括备案要求、投资比例要求等。
第四章投资事中管理,明确投资事中监管内容,含括进行随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度督办等。
第五章投资事后管理,明确投资事后管理内容,含括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健全投资后评价制度等。
第六章投资风险管理,督促市属企业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第七章责任追究,强调了责任追究内容,建立投资项目容错机制。
第八章附则,对特殊情况作出有关规定,并明确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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