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企业:
为建立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我委全面梳理了2006年以来市国资国企制度性文件,对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失效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国资委2023年第2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废止的制度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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