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东国资〔2020〕1号)第二十八条“市国资委每年9月底将企业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通过市国资委网站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规定和“谁出资,谁监管”的原则,现将市国资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14户市属企业(含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2019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披露如下:
2019年,市国资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14户市属企业(含5户市属金融企业)经核准、备案的工资总额预算数为571,722.96万元,预算执行数(即发放数,含实发和应发)为454,300.97万元,平均在岗职工人数合计29,132人,职工年平均工资15.59万元。
市国资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企业2019年度工资总额及职工平均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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