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市国资委近五年工作总结及未来计划安排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6-11-22 15:58:24  来源: 本网
【字体:

2012年以来,我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指导市属企业调整布局结构,加快资产整合重组,扩大开放合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国资国企呈现强力驱动的发展态势和良好的增长趋势,经济实力明显壮大,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一、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国资国企规模质量上台阶

据统计,至2016年末,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847.95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82%;资产负债率为76.77%,较2012年末下降了5.96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1.27%,较2012年末下降了9.45个百分点);净资产893.79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144.82%;国有净资产675.55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206.47%。2016年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6.1亿元,较2012年下降2.52%;共实现利润总额56.11亿元,较2012年增长22.75%;实现净利润44.35亿元,较2012年增长28.59%;国有净利润20.86亿元,较2012年增长84.28%。

(二)国资国企规划蓝图接地气

2012年,我委从实际出发,着手编制契合东莞自身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蓝图《关于做强做优做活东莞市国有经济的意见》,于2013年8月获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印发。《意见》紧密结合我市国有经济实际情况,明确了原则、目标、任务及配套政策措施,从“四个着力”出发,通过“三个优化”,做到“三个形成”,是新时期我市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三)国资国企重点工作求真功

1.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国有企业分类监管。2012年初,市政府公布了《东莞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和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首次正式明确我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共28间。2014年,我委报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市属全资企业、参股企业性质及经营业务等实际情况,对直接管理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8间市属国有企业按“准公共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进行了分类,更有针对性地指导不同类型企业的改革发展,更科学合理地对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分类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进行管理。

2.明晰产权关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我们按照《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搭建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分流、薪酬管理等问题,厘清资产及债权债务承接关系等方式,对市路桥总公司、市燃料工业总公司、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分别改组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使其成为我市交通、能源、电子投资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支柱企业。

3.填补预算空白,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4年,为规范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和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使用行为,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我委制定的《东莞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明确将企业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利润纳入预算范围,明确预算支出包括增加企业资本金,向优势企业、优质项目支持性支出等,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据统计,各市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109971.02万元,其中用于企业改革发展等项目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15000万元。

4.助力重大项目,推动国有企业整合发展。一是积极配合东实集团加快推进整合轨道公司、南城国际商务区股权划转和土地征拆等工作,为公司资产归集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整合市属各类金融资产组建市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增强我市金融资产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三是积极推动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完成收购南城、东城及万江水务公司和水厂,加快“大市区供水一张网”整合步伐。四是积极协调银行、相关市属企业帮助解决担保和贷款等事宜,保障粤海装备产业园项目有序推进。

5.分类分层实施,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一是以增量为主,鼓励二、三级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二是支持电化集团成功引入中龙建公司、美启集团等非国有资本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对下属通明、天明电厂项目实施重组,破解难题。三是支持能源集团、国弘投资等市属企业发挥国有资本优势,借助新奥燃气、生益科技等企业的产业优势及管理经验促进自身发展壮大。四是支持市新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充分盘活、利用现有资源,引进广州星汇电影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东莞市星汇电影院投资有限公司。

6.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国资监管稳中出新。一是认真执行《东莞市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等规定,共完成水务投资集团公司信托贷款等重大事项审核、备案200余份。二是先后出台实施了我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实施方案及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了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以及公务用车、差旅等业务支出。三是按照《东莞市市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共完成各类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30余件。四是认真做好资产统计、国有经济运行分析和企业财务快报等工作,对企业产权登记、占有、变更和注销产权事项严格审核,按程序报批、备案。五是抽调专业人员结合中介机构力量成立了国资委内审小组,开展对市属企业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至今已经完成18家企业内审工作,发现整改问题286条。

(四)国资国企队伍建设新面貌

一是全委领导干部先后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各项活动,认真分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科学促进委内各科室间的人员交流,积极推动干部提拔与交流工作,实现了队伍奋发向上、力争上游的崭新面貌。三是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党团建设,先后完成委各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发展新党员、扶贫助困等各项党团活动,全体党员在党性修养、遵规守矩、工作作风上呈现。

二、2016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实施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今年1月1日起,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我委在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配合下,明确了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和测算系数,对改革后的薪酬情况进行了测算,对各市属企业上报自行制定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按测算系数对市属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进行了批复,并同时呈报市政府进行了备案。

(二)出台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意见。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市属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方案精神,我委制定了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意见,该意见经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会议研究审议,并广泛征求省、市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于3月份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6月份参照省相关文件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实施意见对市属企业负责人“五险一金”的履职待遇以及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业务支出进行了规定。

(三)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去年中旬,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我委牵头组建金控集团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在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金控集团,做好金控集团顶层设计,重点做好股权整合、明确定位、发展规划、深化效益测算。我委通过发挥领导小组功能,全面协调沟通,具体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于去年12月报请市政府批复同意金控集团组建方案,明确了金控集团组建的资产划拨路径。今年3月25日,市金融控股集团举行揭牌仪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金控集团的组建,有助于发挥集团公司的规模和协同效应,推动我市金融行业发展,做大做强。

(四)推进市属企业去产能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委确定了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的人员安排及任务分工,目前正在起草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以及摸底建立数据库。关停企业方面,指导资产经营公司有序推进市印刷厂等关停企业的清算工作;特困企业方面,推进电化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重组,经过努力,目前通明电厂项目战略重组已经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正推进天明电厂IGCC项目战略重组。

(五)探索股权多元化投资模式。积极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截污管网、污水处理、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准公共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带动民营资本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配合有关单位组建科技金融集团,通过市财政的资金注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整合科技、金融、产业资本,重点支持企业创新,扶持创新企业发展,推进实施“东莞制造2025”、“机器换人”、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战略。

(六)落实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月27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我市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602.0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602.06万元,其中8000万元用于市交投集团下属东莞通公司的大数据中心的建设,转移性支出50602.06万元。

(七)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和资产处置工作。完善产权登记和管理,改革产权登记办理流程,加强对“广东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严格审核把关占有、变更和注销产权事项,按程序进行报批、备案。半年来办理了包括东实集团、东莞市长安新区控股有限公司等16项占有、变动、注销登记事项。批复市属企业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共9项、企业组建及资本变更事项共23项、企业重大资金使用事项共16项等。

(八)推进企业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我委牵头内审小组继续开展企业内审工作,一年来完成了1家一级企业的内审,并在内审过程中结合督促企业完善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内部审计等监管体系,加强产权管理、财务监督、综合绩效评价、薪酬管理、收益管理、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等基础工作。

(九)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们认真抓好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治理,加强纪检查监察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市委要求,制定了委党组工作规则,全委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流程、财务、重大物资购销、工程项目建设、国有产权转让以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中的廉洁风险进行防控。二是组织委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机关作风和反腐倡廉反面教育警示,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十)稳妥处理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关停企业集体户人员移交社区,共移交300余名市属关停企业集体户家属人员及职工,已完成绝大部分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厘清相关股权权属问题,明确界定了二轻津威等企业的市属股权权属。会同资产经营公司,配合市财政局努力理顺混凝土公司持有永安水泥厂30%股权所涉及的资产处理问题。跟进相关法律事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指导经营公司应对金融不良债权追收案、协调金宝公司和柴油机厂起诉鸿胜公司案、应对我委作为第三人的海景山庄合同纠纷案等。受理并处理了黎润深等人员信息公开申请5宗。妥善处理相关来访信访,处理省国资委、东莞阳光网、市信访局、12345政府热线等方面转来的信访件,并稳妥处理二轻系统、建筑总等企业人员的信访问题。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职能部门对国有经济改革发展认识不足,由于历史因素影响,目前仍然存在少数党、政机关开办的经济实体只在名义上移交,但实际管理权属尚在原开办单位。二是对市属关停企业的清算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关停企业的债务无法清偿,产生了一系列债务纠纷,关停企业甚至我委都经常被债权人告上法庭;三是国资委自身业务科室少、人员编制不足、无法科学合理分工,在处理债权债务问题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时,力不从心,对具体业务的指导性也较弱,影响了业务的正常开展,据我们了解,我委编制总数在全省排名倒数第6名。

四、未来五年工作目标及安排

五年来,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给予的重视和提供的平台,也离不开各部门单位、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在发展机遇期、改革深水区、矛盾凸显期,突破瓶颈、破解难题、提升层次的压力依然很大。接下来,我委将立足新起点,努力加大改革落实力度,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做好国有资本投向的战略引领;规范、有序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未能有效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行业和领域;探索板块化、集团化整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骨干国企。二是抓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结构和运作机制;试行派出监事会机制;理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模式。三是健全配套监管体制。优化监管模式和手段,实现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适时出台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目标管理、综合评价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国资系统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市属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四是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依照顶层设计,积极学习、借鉴和总结经验,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多种方式和路径,保质保效地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证券率。五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科学选人用人原则,把勤于工作、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好同志选出来用起来,尽力为干部同志创造发展进步的空间,培育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沃土。六是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保持全委党员干部“肌体健康”。

五、2017年工作目标及安排

2017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深化国企改革和提质增效,强化市属企业的主业意识、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突出主业主项,有所作为,有所管控,具体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处理“僵尸企业”。一是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对各市属企业,特别是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的资产、债务、人员等数据和情况作进一步梳理,精准识别,建立市属企业“僵尸企业”数据库。二是出台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根据省关于处理“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去产能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处置市属“僵尸企业”的实施方案,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按市属“僵尸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分批处置。三是抓好清算处理。继续由市资产经营公司加强对关停企业的管理,做好资产剥离处置、债权债务处理、人员移交社区、企业清算注销等后续工作。对于一些关停企业因历史账册不全等原因出现清算困难而难以破产注销的,建议工商、法院等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二)重组特困企业。充分争取时间,用好当前去产能、债转股等方面的有利政策,支持电化集团、福地电子公司特困企业力争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重组,走出困境。特别是电化集团,要在下属通明电厂已基本实现由战略投资者增资重组的基础上,继续破解天明电厂IGCC项目重组难题。近期重点要支持电化集团推动天明电厂把握好当前液化天然气发电成本较低的机遇,尽快恢复发电产生现金流,化解欠薪欠息等部分风险,保障企业生存,维持员工稳定,以时间换空间,恳请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继续给予支持,为天明电厂IGCC项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重组创造有利条件。

(三)做强做优主业。交投集团要以转变投融资方式为突破口,以体制创新为动力,整合市域交通资源实现集约发展,成为我市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水投集团要以资本运作为重要手段,做强污水处理核心主业;松山湖控股公司要紧扣松山湖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围绕园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明确并突出主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园区综合投资运营服务商;东莞港务集团要突破产能瓶颈,加快泊位及相关项目建设,全力提升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业务,提高港口综合服务能力,近期要做好中俄贸易产业园先行启动区项目公司的组建工作。

(四)推动资产整合。继续推进金控集团整合相关金融企业股权,逐步打造成金融产业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增强我市金融资产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整合划拨部分欠缺活力的市属股权和资产至市资产经营公司,由其统筹盘活发展;引导东江水务收购福地纯水公司,实现同业整合和企业产品多元化。

(五)打造发展载体。促成东江水务公司联合有意向有实力的市属企业共同开发南城地块项目,充分发挥资产价值,促进相关优势企业发挥聚合效应;促进能源集团和国弘公司出资的松山湖道弘龙怡智谷项目发挥区位优势和商业价值,根据松山湖园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吸引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进驻,突显创新载体作用。继续推进香港福民公司在港物业伟业工业大厦的“活化”工作,按香港政策将大厦由工业用途转型为商业用途,提升市属境外资产价值,力争发展成为能够代表东莞形象、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能有更大作为的新载体,恳请市相关领导适时带队到现场调研指导。

(六)支持东控创新。鼓励市属企业探索业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打造综合回报模式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其中东莞控股要继续通过资产运营和资本运营双驱动,加速向金融业拓展,发展成为集金融投资、公用事业投资等有限多元化的优秀上市公司。近期重点研究解决交投集团和东控的股权归位问题。

(七)推动企业上市。近期要继续积极推动东莞证券IPO上市、支持水投集团探索通过新三板上市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属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稳步开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并购重组和资本扩张,优化股权结构、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提升国有资产价值,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完善企业制度。继续实施市属非公司制企业公司制改造及有关市属企业股份制改造,健全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实施包括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用人管理等各项制度。鼓励市属企业引入精益管理、对标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理念和技术,推进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变革和管理模式调整。适时组织市属企业间学习交流,分享和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

(九)拟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联合高水平智库团队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结合市属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突出一企一策推进改革发展,发挥规划在主业培育、资源配置中的引领指导作用。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