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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4-30 16:36:3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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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们积极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化国企改革,转变监管职能,强化国资监管,自我革命,主动作为,积极拓展国资国企发展新空间,具体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国有经济总体运行情况

  1. 聚焦主业开展经营情况

  根据《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有关部署,东莞市国资委在全市交通一体化运营、城市更新开发建设、金融产业、科技创新、水环境治理、能源投资等领域重组整合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集团,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突出市属国有企业的引领担当作用。目前,东莞市市属企业的资产主要分布在金融行业、交通运输、投资与资产管理等第三产业。国有资产持续实现保增值,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截至2019年11月末,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640.51亿元,同比增长11.67%;资产负债率为77.23%,较上年同期上涨了0.09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90.89%,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6.19%);净资产1284.45亿元,同比增长11.24%。东莞市国有资产整体质量较好,财务风险基本可控;资产状况逐步改善,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2019年1-11月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38亿元,同比增长16.39%;净利润76.47亿元,同比增长41.35%。东莞市市属企业的利润持续稳定增长,企业盈利状况在不断好转,市属权益资产盈利能力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提升,总体经营情况态势良好。

  截至2019年11月末,第三产业企业的资产总额为5544.96亿元,占所有企业的98.31%,所有者权益为1254.48亿元,占所有企业的 97.67%;2019年1-11月,营业总收入为278.75亿元,占所有企业的95.66%,净利润为74.34亿元,占所有企业的97.22%。

  2.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参与的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水利和环保等板块。

  (1)坚决打赢湾区建设攻坚战,着力提升东莞市交通通达能力。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围绕市委、市政府“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和价值追求,加大交通资源整合,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全力以赴打好湾区建设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助力东莞打造成为大湾区交通枢纽。在道路桥梁建设方面,2019年市交投集团在建路桥项目有23个,筹建项目19个,其中市重大在建项目13个,预计全年累计完成投资约47.49亿元。扎实推进深圳外环高速东莞段、华为出入口工程、疏港大道延长线南阁大桥重建工程、道滘大桥重建工程等项目建设,望沙路升级改造、中洪路等5个项目动工建设。

  在轨道交通建设方面,根据市主要领导对《关于轨道1号线PPP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方案的请示》的批示意见,市国资委成立了东莞市轨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市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政府出资代表,注册资本5.28亿元(市财政已注资1.1亿元)。目前,轨道项目公司已注资成立PPP项目公司,全面启动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线路总长58公里,共设车站21座,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5亿元。此外,赣深高铁东莞南站(塘厦站)共构工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主楼顺利封顶。

  在其他交通出行方面,除承接原镇内公汽7条跨市线路以外,又新增开通5条,并注重加强与穗深两地地铁站的接驳效能。莞241和莞747路提前接驳2020年6月开通的深圳地铁6号线,为未来滨海湾片区到深圳松岗、黄江镇到深圳光明区的公交地铁接驳提前谋划布局。开通东莞至澳门水上客运航线,旅客单程耗时仅需1.5小时,相比原来的自驾车、到深圳乘船、或从珠海过境等方式前往澳门大幅缩减1到3个小时。

  (2)聚焦管网运营,加快截污管网验收移交通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工作部署,东莞市正全速推进水生态一至五期项目建设。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水务领域的担当作用,积极参与承接水生态项目的投资及建设任务。水生态一至五期项目,计划建设管网约3802.12公里,总投资324.18亿元。目前,水生态一到四期项目基本完工,水生态五期工程预计全年完成投资83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累计完成投资60.17亿元)。11月已累计完成管道铺设1502.61公里,占总长度的94.52%(含道滘镇代建部分),集团力争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水生态五期管网建设。

  (3)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完善东莞市环境保护体系,补齐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基础短板,东莞市委市政府明确在麻涌镇与洪梅镇交界的海心沙岛规划建设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以下简称“海心沙中心”)。海心沙中心用地涉及麻涌镇大步村和洪梅镇洪屋涡村,总占地约596.95亩。2018年11月,项目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2019年3月动工,拟建设26类危险废物处理项目,项目投资190532.14万元,2019年底完成焚烧车间主体结构建设,2020年中试运行,2020年建成海心沙绿色工业服务项目。2020预计需要对外支付80000万元。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将有效解决东莞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能做到完善东莞市环境保护体系,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为东莞市提供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迈出坚实的一步。

  (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情况

  根据《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的部署,按照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的原则,推动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至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7月29日已完成相关股东变更手续,标志着东莞市统筹市属能源产业资源,加强能源保障项目建设运营,构建能源产业投资运营主体迈出了重要一步。

  (三)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情况

  1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法定地位的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不同情况,指导企业把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工作保障都写入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10家重点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完成党建要求进章程。通过落实重大事项企业党委前置研究,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方面得到实现。

  2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董事会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党委班子。重点市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通过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机制,按照出资比例,使党组织领导成员尽可能多地进入到企业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的各个层面。促进市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市属企业“三会一层”结构完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贯彻落实今年市委组织部牵头印发的《东莞市重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建好、用好、管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落实非市委管理高管和中层人员备案工作。市国资委与市审计局多次研究沟通,逐步理顺企业监事会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继续深入推动企业重组、产业整合、内部机构调整,与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动态调整同步进行,指导交投集团下属公司东莞巴士公司党总支升格党委,推动市资产经营公司、电化集团、二轻公司按程序完成换届。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处置僵尸企业、治理特困企业情况。积极推进东莞市电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天明电力有限公司、东莞丰明电力有限公司等3户特困企业处置工作,2019年6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关于上述3户特困企业的母公司东莞市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目前,我们正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相关工作,通过破产程序有效解决电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特困类“僵尸企业”实现出清。

  2剥离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目前,东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已全部签订分离移交正式协议并完成管理职能移交,其中供水、供电已100%完成维修改造,物业管理方面已完成97%,总体完成进度已达99%。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东莞市涉及社区管理机构移交任务2个,东莞市塘厦镇三局社区居民委员会已撤销,其人员的管理工作已并入塘厦镇塘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广东省石龙木材厂居民办事点也已由广东东莞广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分离移交正式协议。涉及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单位为东莞三局医院,据水电三局方面反馈,东莞三局医院拟不移交地方管理,其已按相关要求制定了改革方案,已于2018年5月初报送至省建工集团公司审批,目前已按有关改革要求完善了相关工作。

  (五)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在此前出台《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市国资委摸底梳理市属国有企业意向混改项目情况,为下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改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六)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情况

  1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制度。市属企业具体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例如东莞信托制定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逐步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激励与考核,东莞信托制定了职业经理人及区域总监 2019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以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任务、民主评议以及关键事项等维度对职业经理人开展业绩考核,充分调动职业经理人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公司发展目标,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2.贯彻落实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统计平均工资,批复基本年薪。东莞市委积极配合市人社局统计2018年全市国有企业的薪酬情况,公布市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根据各监管一级企业的分类、规模等,及时批复监管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2019年基本年薪。目前各市属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已全部兑现按月发放完毕。开展业绩考核,批复绩效年薪。市国资委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各企业签订的责任书、自评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对企业2018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目前各参考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绩效年薪均已批复落实兑现。上报薪酬方案,严格备案审查。对监管的市属一级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薪酬方案实行审查备案制度,企业董事会决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后,以企业董事会决议形式书面报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

  3. 积极探索市属金融企业增量奖励。为进一步调动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积极性,推动市属金融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市国资委根据《东莞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一企一策”助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倍增发展的行动报告》等文件精神,起草《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补充实施方案(送审稿)》,拟对3家试点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实施倍增增量奖励。目前该方案已获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待2020年初实施考核兑现增量奖励政策。

  4. 制订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2019〕5号)以及市人社局的通知要求,结合东莞实际,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初稿),目前该办法已征求市属企业意见和建议,待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在市属企业中推进实施。

  (七)加强风险防控情况

  1. 加强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东莞市国资委通过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对企业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监管。根据《东莞市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市属一级企业的投资达到一定金额的,需报送重大事项至市国资委审核或备案。此外,市国资委已完成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正式运行,这将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市属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有效防范企业的投资风险。

  2. 债务及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情况

  债务风险方面,截至2019年10月末,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负债总额为745.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7.13%,资产负债率超过60%的企业共1户(为电化集团),处于合理水平,表明市属非金融企业的总体债务风险可控。重点领域方面,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主要集中在交投集团、水务集团和东实集团等准公共性企业,其中交投集团2019年合计投资约38亿元,主要用于建设高速路和交通轨道等项目;水务集团2019年合计投资约90亿元,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供水等项目;东实集团2019年合计投资约22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运营、环保、产业援疆等项目。至2019年10月末,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未发现重大的投资风险,投资风险基本可控。

  3. 主要经营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经营风险方面,2019年1-11月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38亿元,同比增长16.39%;净利润76.47亿元,同比增长41.35%。其中,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一级企业中,2019年1至10月亏损企业数量为2户,分别为电化集团和东韶公司。电化集团方面,因近年来经营困难,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东韶公司方面,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东莞市对口帮扶韶关的工作,主要从事韶关的园区开发建设等准公共性项目。这些项目目前正处于投入期,回本周期较长,2019年1至10月公司净利润为-1060万元。关于电化集团的风险情况,我们将加快推进电化集团的出清重组工作,继续按照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各项后续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电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出清任务。对于电化股份公司、天明电力公司、丰明电力公司等3户企业,在集团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基础上,加强与法院联系沟通,争取通过关联破产等方式高效妥善处置。

  (八)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以及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

  1. 积极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市国资委要求企业贯彻《东莞市市属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增强在重大投资决策中的责任意识。一是完善落实重大投资事项决策制度,保证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认真履行对重要子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重要子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所出资企业的负责向市国资委及时报告。

  2. 积极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和组织体系建设。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投资行为,提高合规经营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参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东莞市实际,正积极开展《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九)推动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共融共进

  1. 强化思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6”工作思路,面向国资系统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培训,抓好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集中轮训工作。利用“学习强国”、“东莞国资”网络平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全年,开展发展对象培训、主题知识竞赛、主题创新案例交流、党支部书记轮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统培训等国资系统培训活动共8次,领导下基层讲党课7次,学习内容130项,参加共计3100人次。通过南方报业集团移动媒体客户端“南方+”开创“国资频道”,发布稿件359条,日均发稿量为1.32条。通过15项特色措施推动主题教育走向深入,同时指导市属企业基层党组织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两新”党组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 强化党的领导,全面发挥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深入推动企业重组、产业整合、内部机构调整,与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动态调整同步进行,指导东莞巴士公司党总支升格为党委,推动资产经营公司、电化集团、二轻公司按程序顺利完成换届。积极推动“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在市属企业中落地,已经开展两场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招聘会,促进市属企业大力引进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3. 强化组织力建设,打造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持续认真落实市属国企党建60项重点任务、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推广标准化、建设新标杆为主要内容的“双标工程”,打造东莞新奥、东莞银行东城支行两个示范点。继续深入推动企业重组、产业整合、内部机构调整,与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动态调整同步进行,指导巴士公司党总支升格党委,推动资产经营公司、电化集团、二轻公司按程序完成换届。深化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做好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分类管理。全年转入党员人6687人,转出983人。完成对市属企业205名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培养预备党员222人。全系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1144场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共293场次,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先锋行动共2133人次。

  4.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市委“行走东莞”行动,深入群众开展调查调研共计14次,形成主题教育调研专项成果汇编;深入整治文山会海,全年没有召开过全市性会议,编号发文数量459份,同比下降42%;强化监督执纪,敢于问责,委班子开展谈话提醒11人次、市属企业党组织班子开展谈话提醒539人次,自办案件4宗,4名国企人员违纪接受处分。

  5. 进一步抓实对中央、省驻莞企业、市属企业党建工作的管理。截至2019年11月,东莞市国资系统党员9935名,党组织总数608个。其中全市市属企业党员总数4697名,党组织总数321个(党委23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284个);驻莞央企、省企党员总数5238名,党组织总数287个(党委20个,党总支9个,党支部258个)。覆盖全市24家企业,47309人名职工。按照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等对党建工作分类分层指导,积极探索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路径。目前全市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党组织181个、党员2809名,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全覆盖。

  二、2020工作计划

  (一)抓严抓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制定市国资委系统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方案。市属企业党建以强化党的领导为重点,市国资委机关党建以党务工作规范化为重点,驻莞央、省企党组织管理以优化服务创品牌为重点,持续认真落实市属国企党建60项重点任务。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落实、促提升、见实效,完善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体制机制,健全抓国企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提升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水平,着力解决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滞后、基层党建工作保障薄弱等突出问题。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市属企业党员先锋工程、基层基础保障工程。

  (二)推进市属企业改革重组后续工作

  根据《东莞市市属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改革重组后续工作,适时完成将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东莞市东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东莞市海翔轻纺有限公司的市属国有股权划入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整合工作。

  (三)筹划举办市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介会

  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牵头适时组织举办市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介会,坚持分类分层有序实施,探索先行在竞争性企业和二、三级企业,以增量为主,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抓紧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及时间安排,推进完成在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市政社区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改革工作,以及稳妥推进剩余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进一步健全市属企业薪酬制度体系

  抓紧修订完善《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使市属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更加合理完善。待市政府审定后,积极推进对3家试点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增量奖励政策,开展全面考核。出台东莞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并对各监管市属企业工资总额情况进行审核备案。继续开展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五年规划,组织实施内审工作业务培训,监督各市属企业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督促开展内审工作。

  (六)完善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国资委将制定东莞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办法(暂名)。修订东莞市市属国企“三重一大”相关制度。梳理调整市国资委监管清单(稿),待省国资委监管清单公布后,对东莞市相应监管清单(稿)做出相应调整后正式出台,并做好衔接工作。

  (七)跟进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要求,待正式收到划转股权具体方案后,配合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划转工作。

  (八)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市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公司“三会一层”结构完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贯彻落实《东莞市重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建好、用好、管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落实非市委管理高管和中层人员备案工作。理顺企业监事会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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