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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8年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03-29 17:30: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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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通过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提升资本运营能力等多种举措,使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一、国有经济总体运行情况

(一)企业资产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10月31日,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906.54亿元,同比增长13.1%;资产负债率为76.98%,同比上升了2.73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4.33%,同比上升了3.25个百分点;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90.97%,同比上升了0.53个百分点);净资产1129.71亿元,同比增长1.11%。我市国有资产整体质量较好,财务风险基本可控;资产状况逐步改善,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企业经营主要指标。2018年1至10月,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69.63亿元,同比增长3.23%;共实现利润总额63.49亿元,同比增长5.49%;实现净利润51.7亿元,同比增长3.23%。我市市属企业的利润持续稳定增长,表明企业盈利状况在不断好转,市属权益资产盈利能力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提升,总体经营情况态势良好。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聚力国企改革,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市属企业重组整合。按《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我委就市属企重组整合做了大量工作:

1、首阶段重组整合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召开改革重组动员大会。3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动员大会,对改革重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二是各重组企业召开成立大会。随即召开了水务集团、交投集团、科创金融集团的成立及改革重组大会,同时组织东实集团召开重组工作推进会议,宣布企业重组事项部署有关工作。在我委统筹协调、工商局等部门支持配合以及各有关企业积极落实下,首阶段重组整合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其中:水务集团于4月25日成功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顺利完成组建工作,标志着我市涉水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多年来供水、治水各自运营的局面最终实现整合,水环境治理等重点任务承载能力也进一步提升。东实集团经过法定减资程序,于5月24日完成减资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相关资产剥离和资源结构优化使该企业功能定位进一步明晰,轻装上阵,聚焦城市更新开发主业主项。交投集团于9月5日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章程变更、所涉及企业的股权划入工作,标志着市属交通一体化投资建设运营的综合性集团已基本成形,并为下一步打造千亿级龙头骨干企业奠定了基础。科创金融集团于6月13日完成法定代表人、章程和出资人变更,以及所涉及企业的股权划入工作,标志我市创新创业和科技发展领域更高层次的国有平台企业正式组建。

2、后续阶段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能源投资集团于5月24日完成出资人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资产经营公司完成了原东莞市讯通发展公司的公司制改制及出资人变更工作,对于其他相关企业的股权整合工作正有序推进中。此外,根据实施方案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原则,我委批复同意将东莞市东石油站有限公司整体划转至能源集团;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属下东莞市福地纯净水有限公司也于8月14日完成股权转让签约整合至水务集团。

(二)理顺园区控股公司出资人关系。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园区企业变更出资人相关事项的通知》,我委所持有的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控股有限公司、东莞水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4家园区企业的股权,已于6月30日前分别变更为各相关管委会持有,此后将由各管委会代表市政府对相应园区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东莞市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已于今年1月30日并入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三)加快推进我委派出监事会工作。在推进重组整合工作的同时,我委也同步推进各项相关配套改革工作。根据《东莞市市重点市属企业派出监事会设立方案》,目前已经向重组整合后的10家重点市属国有企业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共5名,7月初,我委开展了专职监事的公开选聘工作,完成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在编在职人员和市属国有企业中层职务以上人员选聘专职监事的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公示等各阶段工作,招聘了10名专业强、素质高的专职监事人才队伍,并分别于9月、10月开始派驻重点市属企业开展工作。通过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优质人才向优势企业流动,打通机关与国企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为企业发展创造新的空间,实现国资委监管职能由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四)大力推动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委积极推动市电化集团和石东公司2家市属企业实施公司制改制,完善其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国有产权关系,加快国有资产整合,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增强公司发展活力。其中电化集团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重组,推进企业脱困重生,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经市政府同意,市国资委、电化集团已于5月28日与投资方美启电力(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整体重组合作协议书,并于5月29日完成公司制改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石东公司也已完成公司制改制,更名为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方案。

(五)完成企业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根据《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我委上半年对21家市属企业2017年经营业绩情况以及4家董事会到期的市属企业任期经营情况开展了考核工作,首先我们要求各企业按照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年度和任期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并与我委签订了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实施中,我委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各企业自评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意见书等资料,结合企业实际,对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结果。最后,我委把对企业的考核结果反馈至各企业进行沟通,对部分企业的考核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最终确定考核评价结果,实现了考核评价的预期目标。

(六)不断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我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体现出资人意愿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齐配强市属企业领导班子,不断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一年来,共配合市委组织部调整充实重组整合后的交投集团、水务集团、东实集团、科创金融集团等10家重点市属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任免和调整企业高管人员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45人次;完成东莞银行班子和党委换届工作等。

(七)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和资产处置工作。我委在对市属企业监管中,严格完善产权登记和管理,改革产权登记办理流程,加强对“广东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严格审核把关占有、变更和注销产权事项,按程序进行报批、备案。一年来共办理了包括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28项占有等事项,东实集团减资、轨道公司、东江水务、水投集团和各园区企业变更出资人等53项变动登记事项和广东东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5项注销登记事项。批复市属企业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共9项、企业组建及资本变更事项共23项、企业重大资金使用事项共16项等,变动产权登记事项增加注册资本金102.8亿元,注销产权登记事项减少注册资本金2240万元

(八)推动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牵头抓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制定了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要点,配合组织部印发市属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立足委党委职责和定位,进一步抓严抓实对市属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其中完成了15家市属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工作,对24家监管企业开展的党建工作考核等。二是突出政治建设,持续抓好思想理论学习。根据要求,党委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结合国企改革,开展宣传报道6篇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成5个督导组对8家重点市属企业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题督导。三是完善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一年来,督促涉及改革重组的13家企业按照新的企业管理关系落实党组织关系转移,共审核通过转入党员566人次,转出357人次,联系失联党员86名,完成206名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四是加强信访维稳和执纪监督。共完成处理各类信访案件291条,办理市纪委交办线索4宗,积极督导市属企业落实办公用房整改及公务用车改革,开展谈话提醒552人次。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些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促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部分企业的投融资方式还不够灵活,新的运作方式有待市场认可,投融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二是国资委自身业务科室少、人员编制不足,对具体业务的指导性也较弱,国资监管工作的构架有待进一步研究、完善、理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部署,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深化国企改革和提质增效,强化市属企业的主业意识、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突出主业主项,有所作为,有所管控,为东莞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好、运营好国企平台,具体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国企重组整合工作。2019年,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按照《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继续推进相关具体工作,主要一是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5月24日完成出资人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拟适时将电化集团、石东公司市属国有股权划入能源集团;二是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原东莞市讯通发展公司的公司制改制及出资人变更工作,对于其他相关企业的股权整合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二)提高市属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在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过程中,把提高市属企业资本运营能力作为一项重点研究推进的工作,包括探索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提高市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的有效路径;如何构建产融结合的基金平台,设立、运营和发展国有资本投资基金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已经实现上市市属企业的市值管理,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努力提升水务、东实两大集团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质量、运营能力和投融资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三)健全市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7月初,市委组织部与我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重点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市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为此,我们将配合市委组织部研究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一是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具体责任、权利、义务;二是对职业经理人有效实施任期管理、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三是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四是设置职业经理人退出机制。

(四)继续做好派出监事会有关工作。继续做好派出监事会履职工作,制定《东莞市重点市属企业派出监事会管理办法》、《东莞市重点市属企业派出监事会薪酬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制度,确保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全面履行职责。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工作科作用,负责派出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的聘请、外派、推荐、交流、培训、考核、薪酬和监督等工作。

(五)抓好企业监管制度的修定完善。结合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对《东莞市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等现行部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监督管理。

(六)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在2016年底市国资委党委成立之初,即结合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选取新奥燃气集团党委、生益电子公司党总支两个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试点,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2019年,市国资委党委将在总结两个企业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形成阶段性成果,重点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以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作为重要“突破口”,抓好国企党建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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