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东府办〔2019〕51号)、《东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东财〔2021〕50号)、《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评价的通知》(东财函〔2023〕349号)以及《市属企业2022年度内部审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委成立考核评价小组,对2022年度市属企业内部审计项目支出绩效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东莞市市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东莞市国资系统2020-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我委党委于2022年1月4日会议研究确定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开展2021—2022年度市国资委内审工作中介机构,于2022年底前开展对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集团”)、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和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共6家市属一级企业及其全部下属全资控股公司2019-2020年度经营和内控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其中对港务集团、金控集团、资产经营公司主要开展全面审计,重点审计内控制度、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对外投资及收益、重大财务开支等情况;对东莞银行、东莞证券、东莞信托主要侧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经营主要风险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6月初,我委分别向6户被审企业发出了内部审计通知书,要求企业迅速整理准备相关台账资料,于6月29日组织相关被审企业召开了内部审计集中进点会,布置了相关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内审项目组正式启动内审工作。7月至11月,审计项目组进行了内部审计外勤工作,12月,现场驻点审计组进行草拟内审报告工作中,并将内审报告反馈至各被审企业,多次开展沟通意见,对内审报告进行修订。此次内部审计共发现涉及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方面,投资担保方面、工程管理方面、财务核算方面、日常经营方面、重大风险方面等共352个问题。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初,市财政局批复我委关于市属企业内部审计项目的预算资金70万元,截至2022年底,中介机构完成了对6家市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合同约定,我委向中介机构实际结算支付中介审计服务费70万元,预算完成率达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阶段性目标:2022年底,通过对6户重点市属一级企业及其所有全资、控股企业开展常规和专项内部审计,明确经济责任,纠正企业不规范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市属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中长期目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预防、揭露和抵御功能作用,通过创新审计方法,优化组织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力争到2024年全面完成对我委监管的一级市属国有企业(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全覆盖。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2022年度市属企业内部审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
本次评价的对象:业务科室使用财政资金的有关情况以及中介机构开展项目的有关情况。
本次评价的范围:对港务集团、金控集团、东莞银行、东莞证券、东莞信托、资产经营公司共6家市属一级企业及其全部下属全资控股公司2019-2020年度经营和内控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和标准
1、本次评价原则:绩效评价遵循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据,综合运用比较法、统计计算法等方法进行科学评价,力求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本次评价指标:以《东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东财〔2021〕50号)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为参考依据,结合评价项目特性设置个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决策、管理、产出、效果),12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
3、本次评价标准:评价结果采取百分制,将根据指标综合得分分为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四个等次。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国资委相关科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绩效评价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评价资料的整理收集,调查核实项目评价基础数据,形成评审佐证资料。绩效评价小组为验证项目基础信息和佐证资料的真实性,核实项目绩效,通过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掌握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核实绩效数据的真实性;绩效评价小组根据资料分析和座谈的结果,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形成评价结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3年5—6月,绩效评价小组对2022年度市属企业内部审计项目实施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综合书面材料核查、现场走访、座谈会、分析论证等情况,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形成绩效评价结论。评定市属企业2022年度内部审计项目绩效得分为93分,绩效等次为“优”。主要情况如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东莞市市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国资系统2020-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及部门预算制度进行决策,市国资委党委于2022年1月4日会议研究确定,项目立项1个,涉及市属一级企业共6家。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2年度市属企业内部审计项目由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内审项目服务。过程中,中介机构进行驻点现场审计,完成审计资料的收集和现场情况取证等工作,并出具内审报告。本次绩效评价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预期产出目标完成较好,主要体现在:一是预期数量目标达成。该项目2022年计划对6家企业开展内审工作,实际完成6家,完成率100%,较好地完成了数量目标。二是任务完成及时。2022年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任务,支付费用。三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22年,内部审计项目预算金额为70万元,根据企业规模及下属企业数量,每家企业约11.7万元,共6家企业,决算金额为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执行情况良好。
(四)资金合规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及《东莞市国资委采购工作办法》,业务科室制定了《2022年度市属企业内部审计中介机构招标方案》和《2022年度东莞市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业务需求书》,向市财政局审计中介机构库内选取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业务需求书》,与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让中介机构就业务包进行了报价,填报了《东莞市国资委采购项目呈批表》,由委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同时征求了委内党委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实施中介机构后,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合同书》,约定了工作时间和项目金额等,待中介机构出具正式内审工作报告后,向中介机构支付了相关费用。
(五)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内审报告,本次内部审计发现6家市属企业涉及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方面,投资担保方面、工程管理方面、财务核算方面、日常经营方面、重大风险方面等问题。通过内部审计,有助于推动市属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规范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助推企业健康持续经营发展。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决策指标层面,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明确性有待加强。此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中,对目标的合理性和明确性部分决策指标的达成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规范,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及效果指标之间没有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
(二)效果指标层面,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看,发现问题的针对性仍不够深,实施效益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项目资金支付时间较迟,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来,市国资委将做好下年度的工作规划,提前布局,加快工作开展进度,提高任务达成率;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设置,保障重点工作任务与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的一致性,同时保证整个指标体系的逻辑自洽;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值,争取100%实现绩效目标。
附件: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度内部审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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