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辖区范围内公房的维护和管理。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等的初审工作。负责辖区内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工作。协助业务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小区设立业主大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769-86522866、86658820
办公地址:石排镇石排大道国土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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