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对象纳入市临时生活救助范围,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86651012(村)、86555002(镇)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人数
保障人数
救助金额(元)
家庭所在镇(街)村(居)
李启怀
5
7452
庙边王
审批单位(盖章)
2024年5月7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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