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府[2021]33号),现对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359号天景花园1号楼2单元增设电梯的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东莞市石排镇电梯办(设在石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电话:86652097,并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359号天景花园1号楼2单元公示图.pdf
石排镇电梯办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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