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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修订版)》的政策解读(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05-21 16:36:3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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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石排镇推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2018420日,石排镇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修订版)》(以下简称《意见(修订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修订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2017210日,市委、市政府在市会议大厦召开了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动员会,公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201737,石排镇政府出台了《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石府〔20176号),通报了“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集约发展。石排镇的“倍增计划”实施一年来,工作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企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石排镇“倍增计划”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对市财政资助项目进行配套奖励,基于东莞市“机器换人”政策的终止,“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和“石排镇特色人才工作方案”的出台和石排“创新驱动”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调整的基础上,结合石排实际,修订了《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

二、《意见(修订版)》框架及主要内容

《意见(修订版)》共六大方面,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组织制度保障、“倍增计划”扶持政策和有关事项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倍增计划有关文件的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倍增计划”,着力推进石排镇产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努力实现更好水平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企业为主体,政府政策支持;二是坚持科学化培育,精准化配置资源;三是坚持远、近期目标和计划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建立“40+N”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市级试点企业、名誉试点企业、规上试点企业和小微试点企业发展,力争到2021年,石排镇科技创新水平上台阶、产业集约水平有效提升。

(四)组织制度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监督管理,落实企业有序增长。成立了石排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达标淘汰机制,3年内实现倍增企业,每年产值增长率应高于30%5年内实现倍增企业,每年产值增长率应高于18%二是建立需求导向型扶持机制,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组建“倍增计划”服务小组,围绕不同企业的发展需求,为试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服务。三是供给创新政策要素,实现靶向精准扶持。镇财政在“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2200万元,优先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发展;资助比例和限额分别按照市原有资助基准配套奖励(原则上,3年倍增的企业按1:0.6配套奖励,5年倍增企业按1:0.45配套奖励)。

(五)“倍增计划”扶持政策。《意见(修订版)》出台了30条“干货”措施,从企业培育、技术转型、品牌推广、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配套、资源配套等八大方面进行扶持,通过集聚政策资源,以实际资金和定制化服务支持企业倍增发展。《意见(修订版)》,重点对“技改转型类”、“人才配套类”政策进行了修订,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支持试点企业引人才,并给予奖励。

(六)有关事项。《意见(修订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11231止;2017年镇政府印发的(府〔20176号)文件,自《意见(修订版)》实施之日起废止。

三、《意见(修订版)》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意见(修订版)》由石排镇经信局负责统筹解读,联系电话:0769-866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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