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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排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12-02 16:02:0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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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排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122日,石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排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具体工作部署,根据《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192025)和《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府〔201861号),进一步规范我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制定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是规划与网点设置。明确了石排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报市规委会专项规划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应当遵循便民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管理以及保障公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原则,实行科学布局,网点规划布局纳入城乡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部分是回收经营管理。明确了申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选址、规模、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等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及各个职能部门的行业要求。

第四部分是监督管理和职责。明确了再资办各职能部门、村(社区、园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场地业主及出租房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和职责。

第五部分是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了镇商务局、供销社、属地村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部分是法律责任。明确了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及明确了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合规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第七部分是附则。明确了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予以整改,以及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单位及印发时间。

三、《管理办法》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管理办法》石排镇商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8665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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