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
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各村(居)委会必须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在“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初次申请领证审批时,应派人到现场对照《整治标准》进行检查(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三小”场所初领证照时,场所内无住人的,应配置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灯,承租人应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备案。
三、“三小”场所初领证照时,场所内需设置住人的,村(居)委会应按照《整治标准》的消防安全要求给予审批。承租人应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备案。
四、三小”场所在初领证照时无住人,但在生产或经营后需设置住人的,承租人应向属地村(居)委会申请,并由属地村(居)委会派人检查,符合《整治标准》的方可住人。
五、出租屋初领证照时,村(居)委会应按照《整治标准》的消防安全要求给予审批。承租人应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备案。
六、各村(居)委会必须成立消防巡查服务队,配置专(兼)职人员,按照规定开展日常消防巡查,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并建立相关工作台帐和档案。
七、检查人员要做好业主、承租人(包括二手房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思想教育引导,要结合实际提供最佳的整改方案和技术指导。
八、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积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普及灭火器使用、火场逃生自救等基本消防常识。
名词解释
(一)小商铺:建筑面积小于
(二)小作坊:高度不超过
(三)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小于
(四)出租屋:高度不超过
附件:1. “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承诺书
2. 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
附件1:
石排镇“三小”场所和出租屋
消
防
安
全
承
诺
书
石排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制
消 防 安 全 承 诺 书
本场所 (场所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及《“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标准》(见附件);
二、严禁场所内违规住人,如需住人的,应按《“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标准》整改合格后方可住人;
三、住宿区域内严禁乱堆乱放货物和杂物,逃生门(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堵塞、遮挡,需随时保持安全畅通;
四、对检查人员提出的当场或限期整改意见,场所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在当场或限期内按标准整改合格。
五、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
六、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严格按照规定敷设电气线路,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严禁电气设备带病作业;
九、学习和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十、该场所是否住人。是□ 否□
以上是我场所作出的承诺,我场所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场所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场所名称(盖章):
场所地址: 联系电话:
场所负责人签名(并捺指印):
年 月 日
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订场所留存,一份由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备案)
附件2:
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第 号
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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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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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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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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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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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层数 层 经营面积 ㎡ 是否住人: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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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
1、住宿区域与经营区域分隔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砌至梁底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与经营区域连通门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连通门应采用密闭的金属门或乙级防火门,把住宿区域与经营区域进行分隔。 3、住宿区域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设不小于0.5× 4、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住宿区域与经营区域相邻的门口上方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灭火器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根据场所实际,设置足够数量的ABC干粉灭火器。 6、应急照明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根据场所实际,设置足够数量的应急照明灯具。 7、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配电线路穿金属套管或难燃套管保护。 8、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电气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经检查,该场所□符合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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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长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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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必需存入“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档案以备查。
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第 号
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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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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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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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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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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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层数 层 建筑面积 ㎡ 是否住人: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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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
1、2个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增设疏散楼梯达到2个疏散楼梯,确有困难设置1个疏散楼梯时,其通向楼梯的门是否设置乙级防火门或密闭的金属门,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布局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不得设在同一楼层,住宿区域应设在生产、储存区域下部楼层。 3、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楼梯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不得共用疏散楼梯,应各自独立设置疏散楼梯。 4、楼梯间值班室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值班室应有直通室外出口,与生产、储存区域和楼梯间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不得以任何形式连通。 5、生产、储存区域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6、灭火器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根据场所实际,设置足够数量的ABC干粉灭火器。 7、应急照明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根据场所实际,设置足够数量的应急照明灯具。 8、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配电线路穿金属套管或难燃套管保护。 9、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电气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10、设有防盗网的,逃生救援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每一个单元(独立空间)是否独立设不小于0.5× 经检查,该场所□符合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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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长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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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必需存入“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档案以备查。
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第 号
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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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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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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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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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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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层数 层和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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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
1、出租屋的房间隔墙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房间隔墙必须采用实体砖墙砌至上层楼板底,不得设置房中房。 2、值班室和值班人员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值班室不应设在疏散楼梯内。对于利用首层楼梯梯段下的空间做值班室的,必须采用实体砖墙将此空间与楼梯完全分隔开,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连通,其出口必须直通室外。值班室内只允许设1名值班员。 3、储存货物区域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出租屋内不得设置储存货物的区域,确需设置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不得人货混居,住宿区域不得与储存区域设置在同一楼层;(2)住宿区域必须设置在出租房的下部楼层,储存区域应设置在出租屋的上部楼层;对于储存区域设置在出租屋的首层,住宿区域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其首层的储存区域必须与出租屋的其他部位完全分隔,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连通;(3)储存区域必须用楼板、实体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4、疏散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疏散楼梯应通向屋面并应确保疏散楼梯及走道畅通,严禁摆放杂物阻碍人员疏散。 5、设有防盗网的,逃生救援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每一个单元(独立空间)是否独立设不小于0.5× 6、出租屋的内部装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出租屋不得采用大量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进行装修。 7、出租屋内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 否□。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出租屋内不得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消防卷盘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出租屋内应设置消防卷盘。 9、应急照明灯和灭火器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根据场所实际,设置足够数量的应急照明灯具和ABC干粉灭火器。 10、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不符合□。对不符合的整改标准:配电线路穿金属套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经检查,该场所□符合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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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长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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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必需存入“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档案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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