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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排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12-07 16:53:2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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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解解读:关于《石排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石排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7

石排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非莞籍中小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切实维护非莞籍中小学生的医保权益,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2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更好地服务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将我镇非莞籍中小学生纳入到我市医疗保险制度这个保障体系中来,做到应保尽保,让非莞籍中小学生平等享有医疗保障,在关键的时候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非莞籍人员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让他们安心在石排工作和生活。

二、我镇学生参保预算情况

(一)参保条件

父母任意一方,在我市连续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二)参保预算

我镇非莞籍学生参保工作紧跟全市步伐,于2012年和2014年先后将石排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三所学校列为试点学校,为符合参保条件的非莞籍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63月,该项工作在我镇公办学校全面推开。目前,我镇公办学校共163名非莞籍学生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20号)要求,从今年10月起,不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所有符合条件的非莞籍中小学生可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经统计,目前我镇共有民办小学8家,在读非莞籍学生约14000人,如所有学生都符合条件并选择参保,镇财政每月需补贴14.97万元(每人每月10.69元)。每年7月市社保局会根据当年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镇财政补贴标准也随之调整。

(三)参保缴费(单位:元)

险种

缴费基数

学生缴费

财政补贴

合计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基本

医疗保险

4454

0.9%

40.09

0.96%

42.76

0.24%

10.69

2.1%

93.54

(四)参保待遇(单位:元)

与本市城乡居民一样,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享受社区门诊、住院及特定门诊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待遇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基本险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不足2个月

0

0

2个月不足1

3万元

15万元

1年不足2

5万元

20万元

2年以上

我市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8

(约42.7万)

我市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

10倍(约53.4万)

门诊待遇

门诊就医

就医地点

支付比例

社区门诊

定点社区门诊就医点

70%

注:具体待遇标准和报销手续等以《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为准。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上旬)

1. 由石排社保分局、教育办联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全镇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参会,传达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并在会上分发《致全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各校将信派发至每一名非莞籍中小学生手中,让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晓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 由石排社保分局利用公示栏、电视广告、互联网站、微信及微博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告、宣传,使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能够家喻户晓,消除群众顾虑,营造参保登记的良好氛围,切实把这一惠及广大非莞籍中小学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3. 由石排社保分局牵头举办培训班,组织全镇中小学校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全面讲解参保的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让相关人员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准确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二)参保登记阶段(11月中下旬)

1. 由中小学校收集有参保意愿的学生资料反馈给石排社保分局;

2. 由石排社保分局核定参保资格,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反馈学校;

3. 由学校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参保手续并代收代缴社保费,确保参保人按时足额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需要我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石排社保分局:负责宣传发动、意见收集及业务培训,协助学校办理参保手续。

(二)镇教育办:负责协助石排社保分局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学生及家长逐步深入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三)石排财政分局:负责做好资金预算,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附件:1. 致全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 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附件1

致全镇非莞籍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希望。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位家长的最大心愿,也是每个家庭的殷切希望,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非莞籍中小学生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将他们纳入到我市医疗保险制度这个保障体系中来,是东莞市政府近几年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您的孩子有了医保,不仅可以在关键的时候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而且为孩子的健康茁壮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2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莞籍中小学生可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同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下面,简单介绍一下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

一、参保条件。父母任意一方,现在莞连续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二、缴费标准。根据规定,学生参保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即学生个人缴费为40.09元/月;财政补贴为53.45/月。

三、待遇标准。与本市城乡居民一样,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享受社区门诊、住院及特定门诊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待遇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基本险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不足2个月

0

0

2个月不足1

3万元

15万元

1年不足2

5万元

20万元

2年以上

我市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8

(约42.7万)

我市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

10倍(约53.4万)

门诊待遇

门诊就医

就医地点

支付比例

社区门诊

定点社区门诊就医点

70%

注:具体待遇标准和报销手续等以《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为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非莞籍中小学生,其家长可携带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到子女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并填写《信息采集表》,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代收代缴社保费(咨询电话:8665263486552733

祝广大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愉快!

   

附件2

非莞籍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元                       

险种

缴费基数

学生缴费

财政补贴

合计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基本

医疗保险

4454

0.9%

40.09

0.96%

42.76

0.24%

10.69

2.1%

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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