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0SP-JS-004
各潜在投标人:
一、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房建市政工程开评标有关措施的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东公资交〔2020〕6 号)、《关于采用“粤康码”、“莞e申报”通行码进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投标人有关人员进入开标场投标的,应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做好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查询、承诺等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签到资料后自行离场,开标会情况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建议投标人提前下载直播软件,通过网络了解开标情况。
2、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相关人员,必须确保近期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自觉佩戴口罩,且必须严格遵守交易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东公资交〔2020〕8号)文件要求,采取措施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包括相关人员进场必须测量体温,拒绝体温异常人员进场并做好隔离通报工作。投标人进入交易场所的相关人员必须填报《投标人承诺书》以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1和附件2),并于进场时请主动出示“粤康码”或“莞e申报”通行码,请投标人预先按格式填写打印好上述资料并按格式要求盖章,在相关人员进入开标场所时必须单独提交(无须密封),未按要求提交的人员,将拒绝其进入开标场所,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其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对上述提交的登记表及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以上内容与事实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作出违约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现场将对进入开标场所的相关投标人人员的行程轨迹进行核查,凡筛查发现存在14日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拒绝其入场,其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如投标人弄虚作假规避检查或违背上述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行为将报行业监督部门列入投标失信黑名单,限制其所在企业参与投标3个月,暂停失信个人在交易中心办理业务3个月。
5、参与投标前,建议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联合推出的“密切接触者测量仪”等方式对拟派进入交易场所内参与投标的有关人员进行查询密切接触情况(其中密切接触者测量仪使用说明,详见本须知附件3)、自行通过编辑短信等方式查询“人员轨迹情况”(其中①移动用户证明方法: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后四位发送到10086,可查询近期途径地信息;②联通用户证明方法: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后四位发送到10010,可查询近期途径地信息;③电信用户证明方法: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后四位发送到10001,可查询近期途径地信息)后,结合有关防疫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投标,自行考虑承担风险责任。
6、本须知未尽的疫情防控事宜,按《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房建市政工程开评标有关措施的通知》、《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房建市政工程评标项目专家抽取有关措施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指引》执行,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相关部门的网站查阅,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对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投标须根据最新要求进行配合。
二、现对《石排镇公厕新建与改造提升工程-横山钟屋村公厕招标文件》(2020年1月22日)作如下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2日15时00分,地点:石排镇石崇横路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培训室。投标会时间:2020年4月2日15时00分,地点:石排镇石崇横路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培训室。
2、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7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0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 年6月20日。
3、增加招标投标人异议提出时间及提出方式:①结果异议提出时间:招标人宣读中标结果后20分钟内。②提出方式:由投标人代表拨打招标人现场预留手机号码提出异议,并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现场解答。
以下无内容。
本次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书为准。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之前自行在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dg.gov.cn/shipai/)下载本补充通知书,逾期不下载的,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书,由此可能造成的任何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盖章):东莞市石排镇横山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核备单位(盖章):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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