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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在线补录工作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4-20 18:08:01  来源: 东莞发布综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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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各用人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优化职称服务,现就开展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在线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职称或一览表中所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附件 1),但证书信息无法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或“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查询。

  二、申请对象

  (一)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原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和原东莞市人事局)审核,送广东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原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和原东莞市人事局)同意,委托广东省或省内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取得由原东莞市人事局、原东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或原东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2021年12月31日前经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同意报名并考试通过,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申请时间

  全年受理

  四、申请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二)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三)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职称对应的评审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或人事档案保存的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的报名表(或发证登记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五、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补录申请。

  (二)工作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三)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或各职称服务联络点登录系统初审。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以上流程为全流程网办,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一览表

             2. 申请审核指引

             3. 各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和职称服务联络点联系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排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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