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规定以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经排查核实,现确定60家单位为石排镇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见附件1)、1家单位为石排镇2025年度火灾高危单位(见附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同时,为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大力宣贯《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指引》《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各单位应加强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依托专职队、微型消防站,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单位整体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水平。
石排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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