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7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伟虹蔬菜店销售的萝卜(白萝卜)产品
东莞市石排伟虹蔬菜店销售的萝卜(白萝卜)产品(购进日期:2024-5-16),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萝卜(白萝卜)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萝卜(白萝卜)5公斤,销售给抽样人员3.2公斤,剩余1.8公斤可能未售出扔掉了。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石排康进蔬菜商店销售的豇豆(白豇豆)产品
东莞市石排康进蔬菜商店销售的豇豆(白豇豆)产品(购进日期:2024-5-30),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豇豆(白豇豆)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豇豆(白豇豆)6.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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