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岭山镇伊斯兰教私设礼拜点、大岭山某公司及谢岗某公司穆斯林员工,计划6月16日上午举行伊斯兰教开斋节宗教活动。市民宗局获悉后,立刻会同当地社会事务局、公安分局予以依法制止。
大岭山私设礼拜点主要由大岭山镇及周边镇街拉面店穆斯林群众发起,其负责人马某拟在今年开斋节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并发动周边穆斯林群众参加。获悉情况后,我局执法人员对马某等6名骨干进行批评教育,并宣讲了《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立刻停止开斋节非法宗教活动筹备工作,疏导穆斯林群众到我市8个合法礼拜点进行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马某等认识错误,表示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消开斋节的非法宗教活动。
大岭山某公司是一家港资企业,员工4000多人,其中有回族、东乡族少数民族员工273人,于今年3月份通过某劳务公司介绍进入。该批员工带工负责人马某近日向公司提出需要举办开斋节宗教活动,并拟请外地阿訇主持。对此市民宗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人事经理杨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李某和带工负责人马某进行了约谈教育,宣讲了宗教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禁止在企业中设置宗教场所和举办宗教活动,并要求企业在保障少数民族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经教育引导,相关人员表示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消开斋节非法宗教活动。
2018年6月14日晚,我局接报谢岗镇某公司穆斯林员工计划6月16日举办开斋节宗教活动,169名回族、东乡、撒拉族少数民族员工参加。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队到该公司了解情况,并对公司负责人、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宣讲有关宗教政策法规,要求立刻停止宗教活动筹备工作。经工作,相关人员承诺取消开斋节非法宗教活动,只开展用餐聚会形式的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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