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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级中学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2-18 08:35:3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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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18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我市东莞高级中学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东莞高级中学自2005年承办内地高中班以来,在历届校领导班子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获评为“东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东莞市民族融合品牌学校”等称号,2016年获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命名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东莞高级中学再接再厉,始终把办好内高班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实,由于内高班办学成绩成效显著,为国家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获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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