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在大统战格局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以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为抓手,进一步理顺民族宗教工作机制。筹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省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布置我市民族工作工作。推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政干部培训项目,加强对广大群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知识和政策法规的教育宣传。
二、加强和改进民族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坚持依法治理少数民族事务,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与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的联络协调,有效促进各地区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开展少数民族普法培训工作,引导少数民族增强法治意识。
三、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加大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力度,引导和支持市各宗教活动场所一以贯之开展好“四进”系列活动,深化推进“三爱”“国好·法大”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好宗教界“四史”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举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专题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慈善活动,增强宗教界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四、引导民族宗教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少数民族代表在团结群众、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职责,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五、持续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
推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建设,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优势,用好网格化管理平台,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坚持线上线下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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