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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1-26 10:50:4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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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关部署,认真履职,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确保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按要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进一步推动服务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确保服务事项均达到“至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重新梳理行政职权,按时完成调整实施事项的交接工作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全面贯彻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深入开展系列学法活动

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安排,重点学习《民法典》、《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派员参加省、市依法行政相关培训。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示范带动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法,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每次执法均由2名以上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当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岗位责任等系列制度,不断完善各类宗教事务执法文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加强对镇街的业务指导,督促镇街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形式办理下放事项。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本单位的各类工作动态信息30余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投诉电话及投诉网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业务科室进行研究分析,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融入工作当中,对不合理或条件暂时不成熟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做好解释说明。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带队赴各镇街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格督促业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升依法全面履职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开展业务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存在问题和矛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存在的问题、不足

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本单位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律专业人员不足,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任务需求。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后,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我局相应人才不足。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强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工作中,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开展

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责任清单等在门户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已编制的行政许可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动态管理,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切实履行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法定监管职责,促进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开透明,推进民族和宗教事务的依法规范管理。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推广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进一步充实基层行政执法队伍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推动镇街有效承接宗教事务行政处罚下放事权,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结合工作特点,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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