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部署,认真履职,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确保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推进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录入工作,按要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所有事项均达到“至多跑一次”的要求。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鼓励服务对象网上申办有关业务。注重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制度。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风险评估、咨询论证、公开征集意见等各项制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全面贯彻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督查,民族科和宗教科具体实施,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落实到个人。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每次执法均由两名以上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当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岗位责任等系列制度,不断完善各类宗教事务执法文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加强对镇街的业务指导,督促镇街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形式办理下放事项。本年度,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办公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的年度预算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主动公开本单位的各类工作动态信息70余条,依法办结信息公开申请4起。本年度,没有发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情形。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在政府网站和单位公告栏上公开投诉电话及投诉网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业务科室进行研究分析,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融入工作当中,对不合理或条件暂时不成熟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做好解释说明。本年度,及时办理了1起政协提案。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依照法律规定解决矛盾纠纷,并耐心为群众解答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问题。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本年度共依法妥善处理了8起信访案件。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及时办结、回复。本年度,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安排,组织落实了2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积极派员参加市依法行政相关培训。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示范带动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法,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我局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律专业人员不足,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任务需求。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后,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我局相应人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加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强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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