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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有关规定,RCEP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实施。
自2022年3月18日起,依照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东莞市贸促会申请签发目的国为马来西亚的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RCEP有关规定在马来西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贸促会RCEP项下输马来西亚的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业务联系方式: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69-2283 5965 邮箱:ccpitdg@163.com
东莞市贸促会长安签证点
电话:0769-8228 8002 邮箱:ca_ccpit@163.com
东莞市贸促会凤岗签证点
电话:0769-8219 9909 邮箱:kccpi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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