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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 月 5 日下午,东莞市贸促会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桥头法庭隆重举行《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市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军民和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苏卫东代表双方签约。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签署了《关于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调解机制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双方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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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当日,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桥头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和 “商和桥” 商事调解工作室,深入了解了前期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实践成果与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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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军民副会长表示,市贸促会一直致力于为东莞企业提供优质的贸易投资促进服务,而商事纠纷的妥善解决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贸易投资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双方深化合作的新起点。市贸促会将充分发挥商事调解的职能优势,与市第三人民法院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见效。对于推进市场化调解工作,张军民表示,将规范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的市场化调解服务,公开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联合法院完善服务规范,通过典型案例研讨、资源共享等方式,统一调解尺度,让市场化调解既体现专业价值,又符合市场期待。此外,还将指导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完善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吸纳涵盖金融、法律、跨境贸易等领域的专业人才组建专业队伍,并开展常态化调解培训,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确保市场化调解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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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卫东副院长指出,随着东莞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事纠纷数量日益增长且愈发复杂,传统单一的纠纷解决模式已难以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此次与市贸促会深化合作,旨在汇聚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专业调解等多种解纷力量,共同构建开放、高效的商事解纷网络。通过建立科学的分流引导机制,鼓励和引导商事主体在诉前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在专业性、灵活性上的优势,让大量适宜调解的纠纷在诉讼程序之外得到高效化解。

  根据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深化诉调衔接方面发力,鼓励开展“市场化+专化业”调解,支持、推动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调解机制,对于商事、投资、贸易等领域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托法院的 “绿色通道”,高效完成司法确认,增强市场化调解结果的保障力。同时,明确了法院与商事调解组织在案件委派、业务指导、司法确认等方面的衔接规则,强化了诉调对接的协同效能,激发社会解纷活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解纷渠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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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仪式结束后,梁柳仪以“如何与当事人建立信任感”为题,为桥头法庭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员培训。信任感是维系调解关系、推动纠纷高效化解的基础性要素,当事人对调解过程和结果的认同感,本质上是信任的延伸。通过培训,调解员了解了建立信任感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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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签约仪式不仅是市贸促会与市第三人民法院深化合作的里程碑,也是东莞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是继双方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桥头法庭揭牌成立东莞市首个 “商和桥” 商事调解工作室后,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未来,双方将以《框架协议》为指引,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商事纠纷化解效能,为东莞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东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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