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财政部将2家中国香港实体加入SDN清单
2025年8月12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发布公告,将多家外国实体加入特别指定国民(SDN)清单,其中包括2家中国香港实体。
2、美国ITC发布对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8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Certain Exercise Equipment and Subassemblie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19)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复审,确认救济措施为向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721,511第1项申诉和D659,208的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对经由列名被告中国山东沃格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德州博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苏州赛普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帝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721,511第19项申诉的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经由列名被告美国Guangzhou Oasis, LLC, d/b/a trysauna.com, Boulder, CO、中国山东沃格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德州博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苏州赛普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帝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D659,208的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总统审查期间的出口到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100%保证金,本案调查终止。美国、中国共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3、印度对亚麻织物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8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含量超过50%的亚麻织物(Woven Fabric (having more than 50% Flax content))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内地2.36美元/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14美元/米。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309项下的产品。
4、澳大利亚终止对中国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反补贴调查
2025年8月1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75号公告称,鉴于中国出口商宁波锋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Ningbo Fenghui Metal Products Co., Ltd)及中国其他出口商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Interchangeable Bolted Clipping System Clip Heads)补贴幅度微小,可忽略不计,因此终止对中国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的反补贴调查。2024年6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4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Abey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5、澳大利亚终止对中国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反补贴调查
2025年8月1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74号公告称,鉴于中国出口商宁波锋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Ningbo Fenghui Metal Products Co., Ltd)及中国其他出口商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Interchangeable Bolted Clipping System Brackets)补贴幅度微小,可忽略不计,因此终止对中国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的反补贴调查。2024年6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4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Abey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6、芬兰通报中国出口味噌酱不合格
2025年8月7日,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官网消息,因产品中检测出含有未经授权的转基因大米成分,芬兰通报中国出口的味噌酱不合格。警报编号2025.6025。
7、捷克通报中国出口除臭剂不合格
2025年8月12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含有化妆品中禁用的2-(4-叔丁基苄基)丙醛(BMHCA),可能会损害生殖系统,可能损害未出生婴儿的健康,并可能导致皮肤过敏,不符合《化妆品法规》的要求。捷克通报中国出口的除臭剂不合格。警报编号:SR/03007/25。
8、美国作出升降门扭簧双反终裁
2025年8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升降门扭簧(Overhead Door Counterbalance Torsion Spring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734.33%-779.3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723.79%-767.77%);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升降门扭簧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天津市旺夏弹簧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旭龙弹簧厂、如东贝乐德纺织有限公司、嘉兴泰克弹簧有限公司、九龙五金弹弓厂有限公司、宁波君言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市球实贸易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均为257.46%。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320.20.5020、7320.20.5045和7320.20.5060项下产品。2024年1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升降门扭簧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9、美国作出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料颗粒双反终裁
2025年8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料颗粒(Sol Gel Alumina-Based Ceramic Abrasive Grain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88.3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72.22%)。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料颗粒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四砂泰利莱(青岛)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英格瓷四砂泰山磨料有限公司、孚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前洋五金机械有限公司、郑州坤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洛阳润宝超硬磨料有限公司、河南磨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雨荣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海旭磨料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165.05%。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818.10.2010和2818.10.2090项下产品。2025年1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料颗粒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0、欧盟对中国成卷铝箔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8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成卷铝箔(Aluminium Foil in Roll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4.2%-35.6%。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7607 1111和ex 7607 1910(TARIC 编码为7607111111、7607111119、7607191011和7607191019)。2024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成卷铝箔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11、欧盟对中国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8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Prepared or Preserved Sweetcorn in Kernel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Sunflower Group:太阳花食品工业(信丰)有限公司和Sunny Food Industry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均为37.5%、漳州市同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均为54.3%、其他合作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48.1%、其生产商/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为54.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001 9030(TARIC编码为2001 903010)和ex2005 8000(TARIC编码为2005 800010)。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2024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发起反倾销调查。
12、欧盟对中国碳酸钡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碳酸钡(Barium Carbonat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83.9%、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72.6%、其他合作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78.2%、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为83.9%;印度生产商/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为4.6%。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2836 6000(TARIC编码为2836 600010)。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2024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碳酸钡发起反倾销调查。
13、韩国拟对中国热轧不锈钢板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8月1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171号公告,拟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不锈钢板(Stainless Steel Plate)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思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STX Japan Corporation、Best Win International Co., Ltd.、江苏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及上述企业的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21.62%。本案涉及韩国税号7219.21.1010、7219.21.1090、7219.21.9000、7219.22.1010、7219.22.1090和7219.22.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以下:1.热轧卷材;2.不锈钢厚板坯经热轧后生产的黑板材;3.厚度不超过8毫米且宽度小于2000毫米,税号7219.22.1010、7219.22.1090及7219.22.9000项下的产品;4.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标准对应904L的不锈钢产品。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8月26日前提交书面评述意见。
14、印度对中国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作出反吸收终裁
2025年8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Untreated Fumed Silica)作出反吸收肯定性终裁,建议修改2021年11月11日第66/2021-Customs(ADD)所确定的反倾销税,修改后的税额如下: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由1018美元/吨变更为1296美元/吨,有效期同2021年11月11日第66/2021-Customs(ADD)所确定的期限;中国生产商瓦克化学气相二氧化硅(张家港)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保持不变,分别为0和1296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8112200。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生产商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形式。
15、美国ITC发布对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8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Certain Glass Substrates f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Methods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43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的初裁(No.4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HKC Overseas Ltd. of China的调查。美国、中国共9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16、欧盟对中国缬氨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8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缬氨酸(Valin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32.2%、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53.9%、其他合作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42.8%、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为53.9%。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22 4985(TARIC编码为2922 498587)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17、欧盟对中国蜡烛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8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蜡烛(Candles, Tapers and the lik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宁波旷世居家用品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10.6%、宁波旷世智源工艺设计有限公司和安徽芬缘芳香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均为70.9%、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57.5%、其他合作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55.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为70.9%。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406 00 00。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蜡烛发起反倾销调查。
18、日本对中国和韩国热镀锌钢带和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8月13日,日本财政部发布公告,应日本国内制造商日本制铁株式会社、日铁钢板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和淀川制钢所于2025年4月28日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热镀锌钢带和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日本海关税号为7210.49、7212.30、7225.92和7226.99。调查问卷已经发给利益相关方,立案之日起7日内未收到调查问卷的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14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至日本财政部。
19、巴西对中国聚氯乙烯树脂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8月1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63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Braskem S.A.和 Unipar Indupa S.A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和2025年4月1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树脂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4.10.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20、墨西哥对中国碳钢管接头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8月1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接头作出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0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4年8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为外径0.5~16 英寸(含)的碳钢管接头,包括弯头、三通、异径管及帽,涉及TIGIE税号7307.93.01项下的产品。
21、墨西哥对中国成人自行车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8月1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行业协会 la Asociación Nacional de Fabricantes de Bicicletas, A.C及墨西哥生产商Bicicletas Mercurio, S.A. de C.V.、Bicicletas Veloci, S.A. de C.V.、Distribuidora de Bicicletas Benotto, S.A. de C.V.和Línea Siete,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成人自行车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轮径大于20英寸的2轮成人自行车,包括变速/无变速山地车、未组装的自行车和城市自行车,涉及TIGIE税号8712.00.05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赛车/公路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墨西哥经济部可以对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90天内已向墨西哥报关的涉案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可通过墨西哥经济部网站、电子邮件或前往经济部获取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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