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
三、承担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
六、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69-86116303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