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职责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工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辖区内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信访、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管理指导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的开展。承担园区管委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维持不变。
人资业务联系电话:0769-86617027、0769-86116957;社保业务联系电话:0769-8611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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