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2023年石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1-30 11:00:17  来源: 本网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现公布2023年石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石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莞·石龙”政府网站(https://www.dg.gov.cn/dgslz/gkmlpt/annualreport)查看。如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联系石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1号,电话:0769-8611614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龙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的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精致石龙、魅力名镇”的战略部署和价值追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体如下:

  (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东莞·石龙政府网站进行改版优化。对全网所有信息模块进行梳理,将重要信息前置排版,同时减少冗余栏目,实现更高效、美观的信息传递。二是升级网站功能模块。增设智能推送、智能问答、重点服务专栏等功能模块,解决用户痛点,提升网站对市民的服务能力。是丰富网站重点信息解读方式。针对数据类、政策类信息,设立独立栏目,通过图表、漫画、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对发布信息进行解读,帮助用户更好的理解政策信息。

  (二)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2023年石龙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73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累计发布1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配套政策解读信息4条,其他文件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4条,其他政府信息累计发布348条。二是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声,2023年我镇5个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5263篇,多篇文章、信息被上级采纳,保证了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其中“宜居石龙”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743条,阅读量237万次;“宜居石龙”微博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760条,全年日均阅读量1万次;“宜居石龙”南方号全年共发布信息751条,阅读量26.4万次;“石龙公安”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248条,阅读量27万次;“石龙教育”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762条,阅读量达20.6万次。

  (三)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2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镇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群众进行解答,所有工单均按时办结,答复率100%。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完善政策解读形式。2023年我镇共制发四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效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每份规范性文件均配套发布政策解读稿件,采取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解读,为群众提供更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解读,帮助群众理解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8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5.2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件)

0

金额(元)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部分不足: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发布审查力度有待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镇从如下两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常态化积累各类错敏字,形成错敏字库,开展常态化巡网监管,落实专人专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