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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下新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中标人的情况说明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11-28 13:08:2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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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石龙镇新维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代理的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下新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编号:SLASLC12401226),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开标并确定“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方联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0:00:00至2024年11月21日00:00:00,公示期间于2024年11月20日分别收到深圳市方联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函。

  一、深圳市方联建设有限公司在异议函中提出:

  1、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参与并中标了由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招标的项目名称为“民治街道东泉新村公配设施完善工程”的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曾千,注册证号为:粤1442020202205401,项目工期为150日历天。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下新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曾千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参与并中标了由建设单位“海口骑楼老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的项目名称为“海口市骑楼老街夜游经济提升项目(一期)”的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张志军,注册证号为:晋1142017201808845,项目工期为45日历天。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参加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下新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张志军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取消其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

  二、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异议函提出: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造师曾千存在同时参与其他正处于开标、评标阶段等未得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项目,项目名称为:南水生活区市政道路工程(南欣路)。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曾千(注册证号为:粤1442020202205401)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针对上述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11月21日发函告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自查异议事项及内容,并作出回复。

  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核查,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曾千(注册证号为:粤1442020202205401)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志军(注册证号为:晋1142017201808845)均存在任职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属于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异议事项成立。

  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6.1.4款“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现招标人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重新公示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方联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日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东莞市石龙镇新维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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