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平衡人力资源供求平衡,提升人力资源质量,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为 “打造国际宜居宜商名镇、建设幸福石龙、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撑及和谐的社会基础,镇政府决定开展服务企业招用工,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建设专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建立实施服务企业招用工,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使石龙成为更加适宜企业用工发展,更加适宜员工工作生活的地方。
通过本专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科学用工,提高企业员工技能和人力资源质量,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加强员工关怀、推动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主题
实施“宜工”长效机制,优化“宜居宜商”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为建立服务企业招用工,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的长效机制,将实施以下五方面行动、十八项工作内容,简称“宜工十八条”。
(一)企业招工服务行动
1、定期向省外劳务输出集中地发布信息(由经济科技信息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力资源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邮政分局负责)。定期收集企业招聘信息,通过印制派发《东莞?石龙—招聘专刊》等渠道,每年一到两次集中向省外劳务输出集中地发布我镇企业的招聘信息。
2、集中举办大型招聘会(由人力资源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继续开展每月一天的“就业服务日”等品牌活动,在春节后初期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在每年七月份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
3、落实户籍人员就业的励志补贴制度(由社会事务局、农林水务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分局、各村、各社区负责)。各村(社区)和职能部门要深化劳动力情况调查,积极转变户籍人员就业观念,落实工资差额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创业小额贷款和“同心帮扶”贫困人员就业补助等激励政策,引导户籍劳动力积极就业创业。
4、组织企业与高校和中职技校对接活动(由组织人事办、人力资源分局、经济科技信息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商会负责)。围绕产业发展招才引智,推进校企合作,加大引进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力度,拓宽普工招聘来源。
(二)员工权益保障行动
5、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由工商分局、人力资源分局、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黑职介”,净化劳务中介市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6、加强企业用工监察(由人力资源分局、社保分局负责)。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企业用工监察,定期开展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执法检查。
7、提升企业风险预警效能(由企业风险预警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升级完善“石龙镇企业风险预警应急系统”软硬件,进一步落实人员、强化责任,提高预警效能,对“高危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加强监控,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风险。
(三)企业人力资源建设提升行动
8、加大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由人力资源分局、镇总工会、镇团委负责)。开展“全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户籍人员职业培训计划”、“青年素质提升计划”、“新莞人培训工程”、“圆梦计划”和职工继续教育计划,支持增设一批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基地。
9、推动员工技能竞赛和评价激励(由镇总工会、人力资源分局、经济科技信息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商会负责)。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指导企业制定激励性和竞争性工资制度,引导和激励劳动者实现自我提升。
10、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分局、镇总工会负责)。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班,加强企业劳动政策宣传,提升管理技能,提高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科学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11、深化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交流(由人力资源分局、镇总工会、商会负责)。依托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交流会,促进企业工资增长协同、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交流。
(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
12、实施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监测制度(由人力资源分局、经济科技信息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商会负责)。由人力资源分局牵头,加强春节前留莞员工比例、春节、元宵节后员工返岗率,以及每季度重点企业和全镇企业员工的离岗率、员工结构、招工需求的监测,及时向政府提供监测情况报告和工作建议。
13、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由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前,全镇参与创建的企业达70%以上,符合示范点标准的企业达60%以上,企业工会创建率达90%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90%以上。
14、开展关怀企业员工文化服务活动(由宣传教育文体局、总工会、镇团委、镇妇联负责)。全镇的文化服务阵地和设施布局、建设充分考虑企业员工的参与和利用。通过节庆活动、送服务上门和组织企业员工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开展文化惠民服务。
(五)助力企业服务行动
15、开展给力企业帮扶行动(由经济科技信息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力资源分局、商会负责)。每季度开展专题走访活动,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协助其解决经营困难、融资、用电、用水等方面的问题,协助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
16、提升惠民政策宣传服务水平(由宣传教育文体局、人力资源分局、社保分局、人口计生卫生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企业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实际,通过媒体宣传、送服务上门、设立服务站点深入企业、深入员工,加强新莞人积分入户、积分入学、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等惠民政策的宣传。要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将惠及企业员工的政策用足用好。
17、举办法律宣传教育服务活动(由司法分局、志愿服务中心、总工会、石龙法庭负责)。通过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及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及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水平。
18、组织政企沟通走访活动(由人力资源分局、总工会、公安分局、宣教局、社保分局、人口计生卫生局、新莞人服务中心、交通分局、交警大队、市政水务中心等负责)。每年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征求企业和员工对社会治安、交通出行、教育卫生、环境整治、文化娱乐、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改进、落实。
四、组织领导
成立石龙镇服务企业招用工,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周年友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林山、阮兆强、王敬波、副镇长陈智武、陈海翔为副组长,公安分局、石龙法庭、组织人事办、信访办、经济科技信息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宣传教育文体局、人口计生卫生局、社会事务局、农林水务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人力资源分局、社会保障分局、司法分局、城管综合执法分局、邮政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镇总工会、镇妇联、镇团委、商会、各村(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分局,由陈思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联系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镇委、镇政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
(三)加强协调,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解决,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汇总、研究、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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