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东农房联〔2024〕1号),农房报建实行全程网上系统审批,由需求住房农民提出建房申请,村级核验、镇街五大部门联审,符合条件最终由镇政府核发《农房建设批准书》等流程进行。现对农房建设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石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镇住建局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以下名单将从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在“中国东莞石龙镇栏目”上公示7天,联系地址: 石龙镇裕兴路54号177住建局大楼,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 86116281)
附件:农房审批公示信息表
石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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