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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况公示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11-22 15:37:2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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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府〔2021〕33号),现对石龙镇新城区清醇街2号一栋一单元增设电梯的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4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社区永和居民小组(电话:0769-86115789)或东莞市石龙镇电梯办(0769-86182833)提出,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石龙镇电梯办       

  2024年 11 月25 日   

附件:石龙镇新城区清醇街2号一栋一单元增设电梯公示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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