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陈毛占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具备原许可条件或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分别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撤销、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被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可登录中国东莞石龙镇栏目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dg.gov.cn/shilong/jjsl/tzgg/index.html)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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