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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1-29 17:25: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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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清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或“东莞·清溪”政府网站频道(http://www.dg.gov.cn/qingx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溪镇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邮编:523660,电话:0769-873614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实事求是公布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现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依托“东莞·清溪”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政务信息2578条,其中工作动态1892条,通知公告245条,人事信息22条,政策解读6份,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到期失效3份,现行有效11份),镇政府文件9份,招标信息99条,征集调查15份,财政预决算信息287条二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确保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三是2023年我镇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积极协调、解决市民反映的诉求,据统计全年共受理信件15661宗,及时受理率为100%,及时处理率为100%,办理满意度为95.3%,问题解决率为90.7%,平均办结时间为个4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办理流程规范化,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复议、诉讼等各个环节有序运行,确保程序合法。二是健全部门协商机制,充分对接自然资源分局、司法分局、法律服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高答复的专业性和准确度。2023年,我镇共收到3宗(申请人类型:2宗自然人,1宗商业企业)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办结。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行政机构及各级领导分工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三级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和安全。三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调整《清溪镇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动态更新我镇24个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东莞·清溪”门户网站作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维护,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今年新设立了“专题服务”,整合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同时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二是“最美清溪”“平安清溪”作为我镇的两个主流政务新媒体账号,积极转载上级重大决策和政策文件,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打造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权威信息发布矩阵体系,形成政民交流的“连心桥”,加快推动政务公开职能转变,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2023年“最美清溪”共计发布1927篇文章,其中1581篇图文,341篇视频,共计139.8万字,年度阅读量324.5万次。“平安清溪”共计发布194篇图文,年度阅读量54.2万次,发布74篇视频,播放量128.6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街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每年听取一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度汇报,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做到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发展。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8

行政强制

1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35.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1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公开、透明、法治性政府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创新不足,政策解读效果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三是网站内容管理工作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镇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覆盖面,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通过邀请专业人员对全镇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强调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工作敏锐性、准确性。三是加强网站管理和内容审核。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三审三较”制度,切实做到分级审核、先审后发。针对过往历史稿件、网站迁移遗漏问题要仔细排查、及时清理,确保内容安全、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镇发出1件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14780元,因申请人逾期未缴费,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0元。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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