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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1-29 09:53:5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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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现公布2022年清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清溪镇政府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或“东莞·清溪”政府网站频道(http://www.dg.gov.cn/qingx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溪镇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邮编:523660,电话:0769-873614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清溪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态调整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我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动态更新我镇24个重点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除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调整,全面细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二)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上,广泛征集各单位、部门意见,结合“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工作职责,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梳理了我镇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共47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其中,在疫情防控、政策助企纾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共计发布相关政府信息1826条。

  (三)进一步集约化管理,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根据市府办有关工作要求,2022年我镇在原有6个政务新媒体的基础上精减至2个,分别是:平安清溪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充分发挥其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把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與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权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汲取近期省、市内个别党政机关网站、政务新媒体出现的严重错误表述事件教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时要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有害信息。未经三级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其中,初审由编辑人员负责,确保发布内容准确,符合网络传播特点;复审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负责,确保事实准确,依据合法,行文规范;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对政治、法律及社会效应等方面的风险作最后的评估判断。截至2022年12月我镇在省、市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2152余条稿件,在“东莞·清溪”政府网站频道发布3450余条稿件,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镇政府相关文件286份,征集调查10份,规范性文件2份,本年度无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情况。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工作。一是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充分发挥技术与制度双保障。通过技术监测服务,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同时配备专人专职读网,坚持以制度和技术双管齐下,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六)做实做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镇共计2宗(申请人类型:2宗商业企业)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中1宗为2021年申请延期答复结转到2022年,均参照《东莞市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模板,按时规范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1

行政强制

1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04.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对该项工作仍不够重视,个别责任单位对需主动公开的信息不主动、不及时公开;个别单位对依申请公开缺乏责任意识,信息检索不积极、不认真。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鉴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不妥当等,都容易引起行政诉讼或者投诉、上访等问题,因此希望各部门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由党政综合办加强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党政综合、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动做好监督管理、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三是加强督查问责。根据市对镇街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要求,对各部门加强日常督查,对于未主动及时公开信息、未经“三审三校”就发布信息、发布信息出现严重错误、运维政务新媒体不规范、消极对待依申请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约谈等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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