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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关于2021年农村低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2-07 17:05:5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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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额度为1,900,000元,我镇农村低保对象66户137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473,713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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