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文件要求,低保家庭食品、燃气及水电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2021年,低保对象食品、燃气及用水补助经费预算额度为150,000元,为我镇低保对象74户146人,共发放补助经费138,560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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