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教育管理与法治建设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7月10日,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部门协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据悉,此次签约旨在通过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和谐、稳定、有序的教育法治环境。
当天下午,在镇领导钱暖枝的见证下,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相关负责人完成了协议签订。
根据协议,东莞市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引导学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寻求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困境,树立维权意识;共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双方在法治教育、司法实践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其中,合作内容包括:建立庭审观摩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法庭审判涉未成年人案件资源,定期选取涉校相关民事案件,组织学生及教育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协作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刑法、民法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以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律咨询等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建立校园法治教育研判会制度,定期组织法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召开研讨会,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学生转化管理、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等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发挥司法建议效能,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法庭结合校园侵权纠纷等案件办理情况,梳理出问题特点,分析成因,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司法建议,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加大校园安全治理、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等工作和隐患排查。
签约仪式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还邀请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寇和清溪人民法庭法官夏如发为参加活动的各校(园)长、德育主任分别作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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