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办公室:
《2017年度东莞市清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2017年度东莞市清溪镇高标准
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土地整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省、市高度重视,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工作要求,着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建设促保护,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他工程建设,完成上级下达建设任务,实现东莞市清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各项目标,具体如下:
(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
(2)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比重。
(3)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5)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二)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工作,落实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制度、标示。
(1)根据《关于加快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国土资〔2018〕77号)文件要求,按照东莞市各镇街2017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分配表要求,清溪镇2017年要完成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940亩。
(2)根据东莞市国土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要求,清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小组在全镇范围内选定了1个地块,涉及上元村、重河村、国营清溪林场3个行政区,总面积为940亩,作为清溪镇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三、建设内容
按照省规定,划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地块必须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为纯耕地或带K其他农用地。按要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类划分为三类:一是“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二是“稍加改造”;三是“需要全面整治”。建设内容如下:
1、土地平整工程;
2、灌溉与排水工程;
3、田间道路工程;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5、其他工程:除以上4个工程以外的工程。
四、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国务院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2017年度东莞市清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面积为940亩,实际属于“需全面整治”类面积为940亩,每亩投资为4500元,其中1500元为省级专项资金投资,3000元为市镇资金,根据各镇街的经济指标量化排序,我镇属于一类镇街,市、镇两级财政分担比例为3:7。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一般技术要求为:
1、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
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3、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
4、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达到所在镇的较高等级。
五、职责分工
清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韩胜海委员担任组长,国土分局、农林水务办、财政分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并各抽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其主要工作职责:①编制建设方案;②制定建设标准;③负责项目施工设计、工程预算及审核;④负责建设项目立项;⑤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和专项资金的落实;⑥负责组织建设项目验收;⑦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数据库及档案。
六、工作步骤
(一)确定1个地块的建设分类。按要求对建设分类划分为三类:一是“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二是“稍加改造”;三是“需要全面整治”。
(二)2018年6月15日前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镇政府立项请示文件、项目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设计划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
(三)规划编制单位的选定和规划编制经费的落实(计划需时约15天)。由镇采购中心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经费由镇财政落实。
(四)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计划需时约30天)。(基础调查2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5天、开展项目范围地形勘测10天、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15天,与可行性研究同时进行)。
(五)由镇财政分局对我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3个地块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财审(计划需时约10天)。计算各类工程量,按照相关预算定额标准进行投资预算审核,由工作小组和编制单位共同完成(完成时间:2018年8月10日前)。
(六)工程招投标(计划需时约40天)。前期工作完成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招投标,以国土分局为工程主体招标(完成时间:2018年9月20日前)。
(七)工程建设(计划需时约60天)。工程主体组织中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按计划开展工程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完成时间:2018年11月20日前)。
(八)工程验收(计划需时约30天)。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建设承担方应组织项目竣工材料,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验收(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日前)。
(九)提交成果(计划需时约30天)。(完成时间:2019年1月20日前)。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包括以下成果: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报告。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布图。
3、相关附件共11项。
七、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二)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标识。
(三)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信息化(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义务,签订后期管护合同)。
(四)由管护主体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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