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清溪镇整治“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清溪镇整治“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外国人管理工作,巩固完善整治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务工(以下简称“三非”)工作常态联动合作机制,促进我镇经济健康良好发展,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在粤外国人“三非”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传发〈东莞市公安机关整治“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面加强对我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三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镇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与劳动用工秩序。
二、工作目标
以“严管、严防、严治”为原则,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立体式清查清理在我镇“三非”外国人,力争发现一批、遣送一批“三非”外国人,依法处理一批聘请“三非”外国人企业、单位,全力消除涉外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我镇涉外秩序的良好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非”外国人清查清理工作,清溪镇成立整治“三非”外国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黄淦洪同志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长蔡树伟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人大副主席姚志发任副组长,镇综治成员单位以及各村(居)一名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公安分局,由公安分局张子新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叶耀刘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行动成效:
综治办:根据我镇外国人管理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协调解决整治“三非”外国人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加强“三非”外国人工作课题研究,探索“三非”外国人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各村(居)开展整治“三非”外国人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年度考评,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村(居)进行通报问责。
公安分局:坚持常态化清理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工作,切实将外国人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加强外国人尤其是重点国家人员的落脚点管控;加强签证、居留许可的审批管理,发挥签证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外国人合法居住停留;严厉打击“蛇头”和涉“三非”外国人职业中介,摧毁组织偷渡犯罪团伙;负责“三非”外国人的侦查、拘留、遣送等工作,严厉打击“三非”外国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负责各村(居)日常涉“三非”外国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制定对策和情况报送;密切与周边镇街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三非”外国人的区域警务协同机制,共同遏制区域内“三非”外国人日益增长的势头。
人力资源分局:指导各村(居)人力资源服务站协助派出所、警务区做好用人单位的经营者签订《合法用工承诺书》工作,督促各村(居)人力资源服务站落实企业用工实名制备案制度;加强职业中介市场管理,引导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开展中介服务,缓解企业缺工现象;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整治,联合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集中处理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作出处罚;加强对各类涉外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用工单位的检查监督,发现存在非法就业的,及时通报并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积极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积极解决患法定传染性疾病“三非”外国人的临时医护、治疗问题,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看管;研究解决外国人患精神病转诊治疗,以及无助危重外国籍病人的医治问题。
宣教文体局: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加强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广泛提高群众涉外管理知晓率、参与率;加强中小学聘请外教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落实中小学加强外籍留学生管理责任;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教学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分局和公安分局等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非法聘用外教及外国人非法执教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共同查处。
商务局、经济科技信息局: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督,督导工厂企业拒绝招录“三非”外国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管理工作;加强引导企业提高“三非”外国人识别能力,自觉杜绝聘用、容留“三非”外国人;加强对各类涉外企的检查监督,发现存在非法就业的,及时通报并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积极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督促企业签订《合法用工承诺书》,要求辖区内企业落实企业用工实名制备案制度,及时核查聘请的人员身份;会同人力资源分局等部门,加强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在我镇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准入条件审核把关。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组织指导各村网格管理员深入开展出租屋检查,组织辖区出租屋房东(二手房东)签订《租赁承诺书》,并按要求将相关工作资料汇总至辖区警务室。同时,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教育出租屋房东(二手房东)不得将出租屋出租给“三非”外国人,发现“三非”外国人要及时报告。
工商分局:进一步规范外国人经营、经商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涉外国人超范围经营行为,维护我镇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整治,依法处理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会同人力资源分局等部门,加强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在我镇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准入条件审核把关。
文化执法分队:对“三非”外国人非法从事商业演出、展览等活动进行查处。
社会事务局:加强对外国人商会等社会组织及涉外非政府组织的排查登记管理;对在清溪无助的外国人提供人道救助。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好整治“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
各村(居):加强辖区内的“三非”外国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出租屋房东(二手房东)、村民提高对“三非”外国人的识别能力,自觉杜绝聘用、容留“三非”外国人;督促村(居)人力资源服务站协助派出所、警务区做好用人单位的经营者签订《合法用工承诺书》工作,要求辖区内企业落实企业用工实名制备案制度,及时核查聘请的人员身份;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职业中介市场管理,引导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开展中介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三非”外国人的查处、遣送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专项部署工作并制定本单位专项工作方案。
(二)整治清理阶段。(2018年5月至11月)。各部门要不等不靠,组织专门力量,通力协作,深入开展“三非”中介、“蛇头”专项打击工作,查处一批从事“三非”外国人劳务介绍的中介,打掉一批组织“三非”外国人务工的“蛇头”,切断我镇“三非”输送链条,切实有效减少我镇“三非”外国人存量,减少涉“三非”案(事)件发生,营造良好涉外治安环境。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2月)。通过打击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广有效的方法,着力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巩固成果。
六、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底排查
对我镇重点外国人聚居点、中小旅店、出租屋(特别是针对有日租、时租行为、管理不规范的出租屋)、工厂企业、商铺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查,及时清理散居社会面“三非”外国人;对酒吧、餐厅等外国人经常涉足或易发生非法聘雇外国人的活动场所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和证件查验,着重检查持用伪假广西、云南两省身份证件的人员;以交通联络枢纽汽车站为检查重点,及时查获欲流窜的“三非”外国人;对曾发现有“三非”外国人记录的工厂企业、出租屋等重点管理对象进行针对性入户检查;在我镇毗邻惠州的出入口开展设卡盘查,加强对公路、车站以及客运车辆的巡查巡防,及时堵截“三非”外国人流入我镇。
(二)依法严厉打击
依法打击“三非”外国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居留外国人的查处力度,在工作中发现的“三非”外国人,要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依法依规、快速稳妥”的处置原则,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该遣送的坚决遣送,对可能涉及的非法中介,要依法深挖打击,切实做到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获不放过、团伙骨干和利益链打不掉不放过、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坚持依法严厉处罚非法聘用、容留“三非”外国人的有关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充分发挥惩戒和威慑的效果。遵循“谁用工、谁负责,谁得益、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在企业抓获“三非”外国人的,遣送费用一律由企业负担,并由企业派员配合公安机关参与遣送。
(三)加强宣传防范
加大涉外法律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介加强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广泛提高群众涉外管理知晓率、参与率,特别是加强对对“三非”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营造声势震慑“三非”外国人,提高群众对“三非”行为的辨别能力和举报意识,使企业主了解我国对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自觉抵制雇佣非法劳工的氛围。此外,对于流入我镇的外籍劳工应区分是否合法入境,对合法入境且用工单位确有需求的,应告知用工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单位为外籍员工办理就业证或专家证,对非法入境的,应坚持从严查处,及时遣送出境,提高震慑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对“三非”外国人清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确保成效。要根据部门职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三非”外国人清理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明确分工,密切合作。既要明确职责分工,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在“三非”外国人清理工作中,切实加强纵横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互通情况,确保工作协调顺畅。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的沟通联系及材料报送,相关情况通过OA报至“清溪镇公安分局”邮箱,联系电话:23086313。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