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清溪镇镇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清溪镇镇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莞市镇(街道)属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改委发〔2020〕1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清溪镇镇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力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二、改革目标
(一)做强做优做大镇属企业
通过对镇属企业进行改革,力争做强做优做大镇属企业,全面增强企业竞争力、创造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镇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二)规范镇属企业监督管理
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三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和价值追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规范镇属企业的监督管理。通过对镇属企业实施全面清产核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镇属企业更多参与统筹发展、市镇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产业投资,促进镇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镇属企业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清溪镇镇属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惠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惠成(镇委委员)
副 组 长:袁仕望(镇委副书记)
梁伟光(镇委委员)
谢文达(镇委委员)
成 员: 邓兰桂(资产管理中心)
柳志勇(财政分局)
朱俊兴(党建工作办)
陈远洪(审计办)
李勇辉(经济发展局)
傅小春(农林水务局)
黄锦华(资产管理中心)
巫素华(资产管理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镇属企业改革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黄惠成委员兼任。
四、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的范围包括由镇政府及其部门出资设立的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含实际控制企业)或者由镇政府及其部门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镇政府所有的其他权益。
五、改革思路
按照“政企分开、理顺架构、整合资源、管理科学”的改革方针,推动镇属企业从分散到集中、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促进镇属企业监管机制更加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更加优化、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经营业绩不断提高,实现镇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改革时间节点及改革内容
(一)筹备阶段(2020年9月-10月)
学习改革政策文件,制定改革工作方案。
(二)清产核资阶段(2020年11月-12月)
主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具体按政策规定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确定开展清产核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镇属企业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三)公司制改制阶段(2021年1月-12月)
1.对非公司制镇属企业实行公司化改制,建立并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非公司制镇属企业进行公司化改制,按照“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镇属企业出资人、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法人治理体系。
(2)构筑政企间防火墙。明确镇政府与镇属企业各自的责任与权利,清晰划分政府事务和企业业务、政府资产和企业财产、政府公务人员与企业人员的界线,改变将企业当作行政预算部门的行为,杜绝镇财政与镇属企业之间的资金直接往来,确保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2.完善镇属企业监督管理体制,重点是完善用人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建设。
(1)制定镇属企业定岗定员方案,严格控制企业人力成本支出。
(2)建立健全镇属企业各类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
(3)研究制定党管镇属企业干部具体操作细则。
(4)研究制定镇属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
(四)优化整合阶段(2022年1月-12月)
1.根据镇属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等进行优化整合,依法清理注销无经营业务和已关停的镇属企业。
2.根据镇属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实行分类发展、分类监管。
(五)发展壮大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1.培育若干主业突出、治理规范、经营高效、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
2.以促进新型专业镇发展和产权转型升级为导向,争取市属企业和镇属企业融合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镇属企业改革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有序推进。
(二)纪律保障
明确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镇属企业改革中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把关作用,防范改革风险。
(三)经费保障
由镇财政安排50万元镇属企业改革专项经费,用于购买镇属企业清产核资服务等支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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