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清府办〔2020〕58号-关于印发《清溪镇关于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 构建响应政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10-26 16:20:15  来源: 本网
【字体: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清溪镇关于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构建响应政府的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清溪镇关于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构建响应政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 构建响应政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0〕62号)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现有平台和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响应政府的构建工作,进一步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努力实现24小时快速响应、有效解决群众的紧急求助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统领,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整合全镇值班值守系统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等平台资源,构建系统有序、科学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半小时联系,一小时抵达”基本要求,实现24小时快速响应、有效解决群众的紧急求助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思路

  (一)整合力量,充分挖潜。系统梳理与快速响应、为民服务相契合的现有平台,通过合理整合资源、科学构建机制、强化互联互通、充分提升效能,深入挖掘潜在力量。

  (二)条块结合,明确职责。“属地管理”和“属事管理”相结合,明确职能部门和属地村(社区)的分工职责,加强条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打开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三)突出重点,24小时响应。充分发挥我镇值班值守工作关于单位分类、值班响应分级的执行机制,以响应群众紧急求助事项为重点,确保实现24小时快速响应。

  三、主要举措

  全流程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促进响应服务形成明确闭环管理,确保紧急求助事项受理及时、分派明晰、处置到位。

  (一)明确处置事项。群众求助事项分为突发、紧急和一般三个类别,本机制主要处理紧急类事项,具体按《群众求助快速响应事项及服务承诺清单》(如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执行。该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逐步厘清职责关系,为各单位、村(社区)依法履职提供指引。突发和一般事项分别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规定和《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2号)相关要求处置。

  (二)明确责任主体。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在不改变应急、值班和群众服务等相关机制的基础上,由12345热线作为群众求助事项的受理单位;由各相关单位、村(社区)作为具体响应处置的执行单位。发挥网格管理员队伍的普法宣讲、前端干预和劝导影响作用,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协作。

  对无主井盖、电缆、道路类等存在安全隐患且责任单位无法当即明确的紧急类事项,由党政综合办(值班值守系统)、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相关单位及属地村(社区)做好基础防护措施或应急处置,避免发生次生伤害或损害。

  (三)明确承接模式。党政综合办(值班值守系统)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本镇群众求助快速响应工作,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工作实际,我镇采用衔接模式实现快速响应群众求助,即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跟进工作日工作时间的紧急工单,值班系统负责跟进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的紧急工单,两者加强衔接,分线处置。

  (四)明确处置流程。依照清单服务承诺,建立紧急工单预沟通机制,党政综合办(值班值守系统)或政务服务中心与执行单位电话沟通后转办,执行单位要即时查看工单,半小时内电话联系群众(保密工单除外),结合沟通情况确认处置方式。对于现场处置事项,原则上要求1个小时内抵达现场,如遇恶劣天气、交通拥堵等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从工单受理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计算,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涉及安全隐患的工程维护类原则上要在1个自然日内应急处置。对于承诺处置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若群众不接受承诺处置方式,须按现场处置执行。

  (五)明确反馈要求。经执行单位现场核实后,确认事项未达到紧急程度,热线管理中心根据证明材料调整为一般工单。由各执行单位按《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和《清单》的办理要求,在业务系统上反馈办理结果。对于部分决定立案处置、涉及工程维护或因政策、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马上出具最终结果的,可先通过业务系统反馈阶段性办理情况,按事项流程办结后再追加反馈最终办理结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推进。由党政综合办会同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协调推进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党政综合办(值班值守系统)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调度相关单位、村(社区)在规定时限内响应处置,尤其是协调权责不清、管辖界限不明的紧急事项。加强经费保障,对涉及无主井盖、电缆、道路等特殊紧急类事项,可由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二)整合处置力量。党政综合办(值班值守系统)、政务服务中心要对相关职能和值班值守力量进行优化统筹,加强沟通衔接,提高响应能力;研究活用基层执法队伍和村组基层力量,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开展综合执法,形成协调高效的工作合力。各有关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照工作规范,保障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到位。

  (三)提升业务水平。各执行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熟悉本单位负责的相关事项及处置流程,学习使用12345热线业务系统和操作流程,实现即时查看和处理紧急事项。各执行单位确定1名分管副职及1-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跟进工单处理及回复办理情况,协调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按时按要求处置有关事项,并与党政综合办(值班值守系统)、政务服务中心对接相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随机对紧急事项诉求人进行短信回访。建立定时信息通报机制,按每月形成响应机制落实情况通报(重点含限时处理率、处理完成率等)。建立约谈机制,对落实该项工作不重视、值班响应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单位,按有关绩效考核办法追责,根据实际需要提请镇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群众求助快速响应事项及服务承诺清单



附件

  群众求助快速响应事项及服务承诺清单

服务事项

划分标准

处理部门

处置方式

到达时间

处理时限

(数量)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受伤人员为一般轻微伤害,且受伤人数少于3人

应急管理分局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正在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需要及时进行查处,固化证据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及时救助流动乞讨人员(含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协助其到市救助管理站求助或提供救助物资

公安分局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救助

及时救助精神病患者,帮助寻找监护人及其亲属或送市第七人民医院救治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临危病患求助

医院拒收临危病患者,需要紧急治疗的求助处置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劳资纠纷

在存在劳动关系前提下,因工资、工时问题与用人单位(或雇主)、中介公司正在发生纠纷,存在过激行为,经公安部门核查后认为有需要紧急协助处置的

人社分局

服务承诺

视与市民沟通时间而定

2个工作日内

传销

正在进行传销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分局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消费纠纷

因商品价格、质量等问题与商家发生现场纠纷,并存在过激行为,经公安部门核查后认为有需要紧急协助处置的

服务承诺

视与市民沟通时间而定

2个工作日内

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正在进行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文化市场现场违法行为

在演出、娱乐、文物、动漫、文化艺术品等销售活动中或企业宣传活动中存在现场违法行为,如现场发现的低俗表演、非法售卖盗版光碟或文物、宣传活动中存在反动辱华等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办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旅游服务纠纷

因旅游服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引起的现场纠纷,并存在过激行为,经公安部门核查后认为有需要紧急协助处置的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破坏农用地

涉事人员正在非法填埋鱼塘、推填泥土,破坏农田耕地

自然资源分局

城管分局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非法捕捞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涉事人员正在辖区水域非法猎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需要出动执法船艇开展执法检查和固定证据(市对口部门协助)

农林水务局

现场处置

3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移动通信设备抢修

通信井盖破损、缺失有行人坠落,车辆陷入等安全隐患

经济发展局

服务承诺

视与市民沟通时间而定

1个自然日围蔽或应急处置,3个工作日内回复

电线、电缆断裂、落地,有触电隐患以及造成停电

基站、通信杆、通信铁塔倾斜或倒地,影响交通行人安全

电缆井盖缺失(破损)

电缆井盖以及电力井盖缺失(破损),存在行人坠落,车辆陷入等安全隐患

供电公司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自然日围蔽,3个工作日内回复,5个工作日内更换、修复

电线、电缆、电线杆、高压线铁塔等破损

电线、电缆断裂、落地,有触电隐患以及造成停电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1个自然日应急处置,3个工作日内回复

电线杆、高压线铁塔倾斜或倒地,影响交通行人安全

供电设施出现漏电问题

变压器等供电资产的供电设施出现漏电情况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自然日应急处置,3个工作日内回复

临时停电

因供电资产的供电设施故障造成较长时间、大面积非计划内的临时停电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上水井盖缺失(破损)

上水井盖缺失(破损),存在行人坠落,车辆陷入等安全隐患

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自然日围蔽,3个工作日内回复,5个工作日内更换、修复

管道破损

自来水管道破裂导致路面水浸或大面积停水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临时停水

供水管网及设施故障,造成辖区长时间、大面积非计划内的临时停水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堤坝、防汛墙损坏

部件损坏、断裂、坍塌,影响交通及行人安全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1个自然日应急处置,3个工作日内回复

城市内涝

因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内产生积水灾害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1个自然日应急处置,3个工作日内回复

道路破损

国道、省道、县道的人行道及属地管养道路路面破损、坑洼,造成严重交通拥堵或出行安全威胁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自然日内围蔽,3个工作日内回复,30个工作日内修复

桥梁隧道破损

属地管养道路的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破损严重、可能对车辆及行人造成出行安全隐患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工作日内围蔽或应急处置,5个工作日内反馈阶段性处置结果

公共设施漏电

路灯、公交站点广告牌等出现漏电情况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自然日应急处置,3个工作日内回复

树木倒塌

行道树(国道、省道、县道及属地管养道路上的)或属地管理园林的树木倒塌、倾斜、倒伏影响交通或车辆行人安全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自然日内应急处置,3个工作日内回复

破坏市政园林绿化

涉事人员正在擅自砍伐、迁移、破坏(国道、省道、县道及属地管养道路上的)行道树或属地管理园林的树木绿化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3个工作日回复,15个工作日内修复

井盖缺失(破损)

国道、省道、县道的人行道及属地管养道路上的井盖(含不明井盖)缺失(破损),有行人坠落、车辆陷入等安全隐患。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村(居)

现场处置

2小时内

1个工作日内围蔽,3工作日内回复,5个工作日内更换、修复

违规施工建设

属地管养范围的道路、桥梁隧道未按规范占用、挖掘施工;未按规范施工导致影响群众出行或造成安全隐患的

城管分局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焚烧垃圾

正在焚烧大量垃圾,严重污染环境或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等行为(焚烧生活垃圾属城管分局、焚烧工业垃圾属生态环境分局)

城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其他事项

其他即将或已经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损害或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需要快速响应处理的事件

其他

现场处置

1小时内

2个工作日内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