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府〔2020〕19 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服务水平,镇政府决定成立清溪镇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胜堂(镇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笑媚(镇委委员)
黄惠成(镇委委员)
姚志发(人大副主席)
成 员:朱俊兴(组织人事办)
许 维(卫健局)
柳志勇(财政分局)
梁茂金(医保分局)
杨锦茹(人社分局)
李小伟(清溪医院)
吴俊生(社卫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健局),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姚志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组织人事办、卫健局、财政分局、清溪医院、社卫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副职领导及一名专人负责有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组织人事办:负责协助核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情况;
卫健局:负责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制定完善内部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加强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财政分局:会同卫健局指导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财务和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对公立医疗机构符合区域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政策性亏损、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共卫生费用、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经费补助等财政投入和补助机制,并将财政补助机制与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总额、床位、工作量和考核评价结果等挂钩;
医保分局:负责指导薪酬体制改革中涉及医保方面的工作;
人社分局:负责研究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薪酬结构、合理核定人员总量和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
清溪医院、社卫中心:负责调研起草本单位的薪酬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及落实改革工作。
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后,本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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