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清溪镇镇属企业全面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清溪镇镇属企业全面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上级工作相关要求,镇政府决定对镇属企业开展全面审计,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使镇属企业全面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我镇成立清溪镇镇属企业全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惠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振学(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惠成(镇委委员)
成 员:陈远洪(审计办)
柳志勇(财政分局)
邓兰桂(资产办)
镇属企业全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审计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审计办主任陈远洪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镇属企业全面审计工作。待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审计目的
通过审计,揭示经营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镇属企业财政财务的监督力度,完善镇属企业内部控制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做好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降低镇属企业损失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同时,对镇属企业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保护镇属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其加强和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及市场竞争力。
三、审计对象及范围
(一)审计对象
东莞市清溪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清溪青湖工业园有限公司、东莞市最美清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清溪生态农业产业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镇属企业,其中正常营业17家,已注销4家,计划注销2家。
(二)审计范围
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经营管理情况、经济合同、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进行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至以前年度。
四、审计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情况
执行国家及省市出台的相关经济政策及财经法律法规情况;重要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有无私设“账外账”、偷漏税金、私分乱发等违法违纪问题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
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廉洁情况等。
(三)内部控制
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济业务活动、审批程序等是否符合规范;运营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1.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一是企业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管理、执行情况,财务收入来源合法性、准确性,入账的完整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资产安全性。二是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相关财会制度及管理规定,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三是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况,有无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
2.经营效益。总体经济效益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经营成果、完成了计划任务;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及投产后的使用效益;成本效益情况;年度经营的管理和收益情况等。
3.资源资产管理。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摸清镇属企业资产规模,资产结构以及增减变化情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审核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各项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账外资产,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现有物业是否获取所有权证,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固定资产管理是否存在盘盈、盘亏情况;物业出租和转让情况是否规范;公车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4.债权债务。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法;坏账处理是否合规;往来款项催收及清理是否及时;分析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等。
5.合同管理。2020年6月30日之前,镇属企业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履约但未到期的所有经济类合同。具体包括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物业(土地)转让合同、购销合同等经济类合同。
6.工程管理。是否按照省、市、镇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工程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肢解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等。
(四)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核查对本年及以前年度的审计、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五、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一)审计准备阶段(6月至7月)
镇审计办根据年度计划成立审计组,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并拟定审计通知书。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被审单位提供审计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并签订承诺书。审计组调研了解镇属企业管理架构及其规章制度(含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二)审计实施阶段(8月至10月)
审计组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查阅审计资料、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定性审计发现事项,被审计单位接受并确认。重点对镇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内部控制、经营收益、财政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
(三)审计报告阶段(11月)
审计组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审计人员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一级复核,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二级复核,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三级复核;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呈分管领导审批后,送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抄送其分管领导;综合反馈意见,形成审计报告(正稿);审计报告送发至被审计单位,抄送其分管领导。
(四)审计整改阶段(12月)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将整改情况函告镇审计办(附相关资料),同时审计过程中取证的资料(报表、凭证等资料)需要被审计单位盖公单确认。将审计报告(正式稿)和整改报告呈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阅示。
(五)审计归档阶段(12月底)
根据档案相关管理的规定,整理存档审计过程所有书面资料,做好“纸质版+扫描版+电子版”三位一体档案整理。将审计报告资料立卷后移交镇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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