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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2020〕37号(关于印发《清溪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6-30 10:46:2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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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清溪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清溪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全面落实市政府《东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有关工作部署,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参与到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当中,持续推进我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230亿元,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分别超50亿元、48亿元。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提升至50%和40%。全镇工业投资累计增长1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累计增长10%以上。累计打造1家产值超100亿的龙头企业(集团),3家产值超50亿元、15家产值超10亿元的大型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达到8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30家以上。全镇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达40%。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产业链现代化,全面提升产业集群优势

  1大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以我镇特色光电通讯产业集群为引领,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产值规模超500亿元的光电通讯产业集群。进一步扩大婴幼童玩具用品、现代物流业等产业规模,打造一批50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财政对集群内重点对象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分局负责)

  2提升产业链自主性和安全性。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协作配套的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实施重点扶持。支持建立一批由集群内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牵头成立的非政府、非营利性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支持产业集群依托集群促进机构组织开展交流宣传、联合参展、咨询服务等活动,搭建集群发展所需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镇内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完善产业配套,全面提升产业链安全性和自主性。(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3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构建良好的产业链生态,聚焦新兴产业集群内产业链薄弱环节,瞄准尖端技术,围绕龙头企业发展,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及相关配套能力建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巩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支柱地位,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业竞争优势,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新兴产业。紧盯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立足清溪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探索新概念材料、量子通信、类脑智能、通用航空航天等高精尖未来产业布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

  (二)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全面提升产业基础水平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围绕人才协同、产业协同、资本协同,重点推动一批技术成熟度高、成长潜力大、预计经济效益好的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做好落地项目的穿透服务,为其提供低成本优质落地空间和产业用房,对接成果快速迭代所需的产业应用,并在落地后给予相关扶持政策倾斜支持。培育一批熟悉专业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的技术经理人,协助企业方寻找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促成技术需求与技术成果的快速、有效对接。(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

  5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推动产业迈向高端化,进一步提升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的产业规模。做细婴幼童用品、玩具、家具制造业等特色产业,结合消费升级需求,提升产品特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加快发展“5G+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进一步促进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

  6强化制造业商标品牌建设。以倍增企业、四上企业为重点,扩展商标服务内涵,引导制造业企业走品牌建设之路。成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对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等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设立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与高校、协会等机构合作,定期制作发布清溪品牌发展蓝皮书;举办商标发展论坛,提升企业商标意识和使用保护商标的水平,推动清溪产品向清溪品牌转变。组织企业开展品牌质量基础培训,培育一批首席质量官、卓越绩效管理自评师等品牌质量骨干人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

  7加速保税物流发展,做强对外贸易。用好市“稳外贸20条”,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配套我镇的相关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软硬件建设,逐步增建国际快件分拣线、恒温仓等设施。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充分利用保税物流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对镇内非公有制企业进出清溪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按每票给予资助。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积极主动地“走出去”扩大对外经济贸易交往。对当年度进出口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根据进出口额增长部分分档次进行奖励。充分利用东莞作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政策红利,落实电商扶持政策,着力发展基于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新业态、新经济。(商务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

  (三)加大制造业培育力度,精准扶持培育企业

  8加强企业成长梯队培育。建立产值在5亿元左右的后备企业培育库,鼓励企业通过加强研发创新、实施兼并重组、发展总部经济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深入推进“倍增计划”,以质量优先为原则,实施差别化扶持和精准资源配置。聚焦我镇制造业细分行业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小升规”,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9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在我镇两个省级专业镇的平台工作基础上,有效地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营造全镇制造业的创新氛围。进一步打造及完善新兴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平台,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招商引资活动等,以大赛和活动形式导入项目资源,面向全国挖掘优质项目落户,吸引优秀人才扎根;通过形成“产业融资、招商引资、机构合作”的链式平台型产业协同服务,导入创投机构挖掘优质企业项目进行投资服务,化解融资难问题,壮大企业市场经济,培育潜在明星企业。(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投资服务中心负责)

  10做实先进制造业培育,助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紧抓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等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清溪制造业重镇的优势,落实好我镇“1+25”扶持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优化升级企业服务平台,推动技术、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加速向先进制造业集聚,并鼓励和引导优质的市外企业、总部企业在清溪设立子公司、专业公司。实施“清溪制造”品牌战略,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国内重点城市的商品展销中来,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积极开拓俄罗斯、乌克兰、塞尔维亚等中东欧市场。将清溪制造变成清溪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

  11加大金融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在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省市融资平台,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创新金融服务制造业的模式。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提高我镇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比重,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等核心竞争力提升。积极引用市产业投资母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大湾区内的基金参与我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励港澳机构在我镇设立以制造业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创投风投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争到2022年全镇境内上市公司在3家以上。(工业信息科技局、各银行负责)

  (四)强化制造业要素支撑,推动企业科研创新

  12拓展制造业发展空间供给。严守工业保护红线,支持“工改工”项目提高容积率,确保“工改工”项目以承载先进制造业为主,严防工业用地房地产化。加大力度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挖掘释放企业增资扩产的潜在空间。加快推动镇村工业园升级改造,支持市属国有及镇属企业参与园区改造,为制造业发展提供低成本的产业空间保障。(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

  13加快创新载体建设。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有利时机,密切关注和学习借鉴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最新做法,聚焦5G、集成电路、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根据全市部署主动探索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区和协同创新发展实验区,进一步将我镇光电通讯、现代物流、婴幼童制造等特色产业与区域创新体系结合,争创全市“科技创新强镇”。加快推动青湖湾科创中心全面动工建设,力合双清创新基地释放更多产能,北大智汇谷产学研基地加快完成投资和试产,米德兰“工改M0”项目进入动工改造阶段,全力打造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产业平台。(工业信息科技局、城市更新中心、投资服务中心负责)

  14持续加大企业奖励扶持政策力度。推动镇财政科技投入经费保持平稳适度增长,所占镇财政支出比重与全市镇街平均水平持平;完善高企扶持政策,鼓励有资质的企业积极申报高企;制定研发经费投入填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填报研发经费;制定百强企业、瞪羚企业扶持政策;力争在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省级以上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等方面取得新增突破。进一步探索相关税收奖励政策,针对成长型企业、倍增企业上一年度产值和税收达到一定条件的,研究出台相关普惠性政策措施。通过切实的扶持政策,加大我镇企业科研创新力量,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业信息科技局、财政分局、统计办负责)

  15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招引。全力打造“技能人才之都”支持制造业企业引进培养急需紧缺的“工匠精英”,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落实“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在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上多想办法、多做文章,进一步提升人才规模和质量,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动员和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建立技师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平台,鼓励企业人才参评“企业首席技师”和“莞邑工匠”。聚焦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出台更多人才扶持政策,特别是针对本地户籍人口考取研究生、博士生及其引进、留才的补贴政策,为引进留住研发人员等高端人才营造更好条件。(人社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

  (五)发挥创新载体优势,助力制造业倍增升级

  16加强与高端院校的产学研交流合作。全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加快推进与东莞理工学院等本土院校的签约合作,继续深入推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等国际知名学府的交流合作,争取更多的科研成果在清溪转化;继续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以及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计划,优先扶持有技术研发基础的重点企业加强产学研的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提质提效。以青湖湾科创中心、北大智汇谷产学研基地、力合双清创新基地三大科技园区载体为抓手,主动承接深圳外溢项目及莞深协同发展产业等资源,推动清溪传统优势制造业转型升级,逐步打造成以新兴产业集聚为主、新旧动能转化效益明显的现代产业体系。(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17构建制造业倍增产业园。以倍增增效行动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倍增发展的土地、人才、资本运作、科技研发等瓶颈问题。依托力合双清企业孵化基地,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总部企业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入驻孵化,扶持企业科研项目,着力提升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辅导培育园内企业在两年内入规比例达到80%以上,三年内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到达80%,促进企业产值倍增。(工业信息科技局、统计办负责)

  18用好总部经济政策,扶持总部企业建设。利用青湖湾科创中心、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北大智汇谷基地三大产业创新基地,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培育总部企业。将省、市各级总部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培育一批综合型总部企业或职能型总部企业。鼓励企业采用兼并重组的方式申请总部企业,充分享受总部经济各项政策红利。(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19做好企业服务和动态监测。结合“暖企行动”工作以及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挂点服务机制,加大对全镇重点企业的走访调研,重点了解企业经营诉求,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各项政策红利,重点稳住产业集群龙头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积极推动港澳台企业就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企业重点指标的动态监测,完善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经济运行风险点防控等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工作。(工业信息科技局、统计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溪镇制造强镇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镇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统计办、财政分局、人社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性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工业信息科技局承担。

  (二)加强协调联动。镇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任务,加快完善或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并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取得广泛的支持,营造一个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整治氛围。

  (三)加强跟踪评估。全面跟踪、及时评估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由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分局、人社分局等部门组织建立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及评价机制,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实施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落实差别化扶持政策,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

  (四)加大宣传引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建设制造强镇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坚持以制造业立镇不动摇、全社会支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清溪镇制造强镇建设领导小组架构设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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